茂名市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拟订地方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地方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六)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工作。
(八)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十一)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二)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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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卫生与健康工作38字方针 ,澎湃,2019-11-26
- ↑ 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沧州市政府网,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