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儲備銀行
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英語:Federal Reserve Bank),是美國的中央銀行體系「聯邦儲備系統」的運作分支,共12個銀行,每個銀行分管自己的聯邦儲備轄區,各銀行股份為公私混合,非完全政府所有。
目錄
簡史
聯邦儲備銀行乃於1914年11月由美國眾議院所通過成立,以協助聯儲會監理銀行與金融。
此相關建議最初由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所提出,他後來推動創立了中央銀行制度。由於他的努力,美國於1791年成立了第一家國家銀行[1],總部設於當時的第一大城-費城,並於其他主要城市設置分行。起初在接受民眾存款、發行法定貨幣、開放借貸、購買證券等方面,執行着基本的銀行功能。當時,這些分布於各地方的分行猶如民營企業,在管理權與「所有權」上,有些許混淆。
20世紀初的美國已晉升為世界工業大國,在國際金融方面,也日益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美國國會於1913年通過了《聯邦儲備法案》,使之在執行中央銀行任務上的金融管理與彈性政府功能上得以法制化。此法案明定此「美國中央銀行」的職能、7位董事的設置、分行數量的限制、要求全美各銀行皆須加入此體系的規範,並確定了聯儲會主席即聯邦儲備銀行最高長官(中央銀行總裁)的權責。1914年11月,聯邦儲備銀行正式成立,允許於彈性供應貨幣及公共需求的原則上,發行美鈔,協助聯儲會和白宮推動政令。
機構介紹
根據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的章程,它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消除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的影響,並積極參與創造環境,促進高就業率、穩定物價、國民經濟增長和不斷提升的消費水平」。「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的另一項重要職責是推動資金在銀行系統內安全高效地流轉[2]。迄今為止,通過鼓勵在電子轉帳等領域進行科技創新,美聯儲已大大提高了支付系統的效率。最早的資金流轉是通過電報進行的,時間可追溯至1918年。最終,美聯儲將朝着無紙貨幣或電子貨幣的未來邁進,一旦實現,它的日常工作職責- 更換舊幣和沒收偽鈔,將不復存在。 掌控世界經濟的美國經濟,盡在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的掌控之中。
機構結構
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包括12個聯邦儲備區,每區各設有一家主要的聯邦儲備銀行,這些銀行在本區的其他城市設有分行。3家最大的聯邦儲備銀行分別是紐約、芝加哥和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他們共控制了聯邦儲備體系50%以上的資產(貼現貸款、證劵及其他資產)。其中紐約聯邦儲備銀行擁有整個體系大約1/4的資產,是最重要的聯邦儲備銀行。
各聯邦儲備銀行都是准公共機構(部分私有、部分政府所有),他們的股東來自聯邦儲備體系在各區的成員私人商業銀行。這些成員銀行購買本區聯邦儲備銀行的股票(成員資格要求),法律規定這些股票每年支付的股利不超過6%。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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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791年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授權創立第一美國銀行,搜狐視頻
- ↑ MONEY,新浪博客,20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