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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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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文名 國際金融 [2]
定價 35.00元
作者 韓民春 編
出版時間 2010-11
ISBN 9787300128108
編輯推薦
《國際金融(第2版)》是21世紀高等繼續教育精品教材·經濟管理類通用系列。
作者簡介
韓民春,博士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副導師。湖北省青年聯合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2006-2011年),中國民主建國會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中國民主建國會湖北省第五屆代表大會代表,民建華中科技大學總支副主委、主校區支部主委,國際貿易與投資委員會理事。
2000-2001年在意大利羅馬大學經濟系做訪問學者,在法國、德國、瑞士、荷蘭、奧地利、比利時等10多個國家進行考察。編寫了《西方經濟學》等多本教材,發表了多篇具有影響力的論文,取得了多項科研成果。
目錄
第一章 外匯與匯率
第一節 外匯與匯率概述
第二節 國際匯率制度
第三節 匯率與經濟的關係
第二章 國際收支
第一節 國際收支概述
第二節 國際收支平衡表
第三節 國際收支平衡表的分析
第四節 國際收支調節
第五節 西方國際收支理論
第六節 我國的國際收支
第三章 國際儲備
第一節 國際儲備概述
第二節 國際儲備的管理
第三節 我國的國際儲備
第四章 外匯管制
第一節 外匯管制概述
第二節 我國的外匯管理
第三節 人民幣司兌換
第五章 國際貨幣制度
.第一節 國際貨幣制度概述
第二節 國際金本位制度
第三節 布雷頓森林體系
第四節 牙買加體系
第五節 歐洲貨幣體系
第六節 國際貨幣制度的發展趨勢
第六章 即期和遠期外匯交易
第一節 外匯市場概述
第二節 即期外匯交易
第三節 遠期外匯交易
第七章 套匯、套利和掉期交易
第一節 套匯交易
第二節 套利交易
第三節 掉期交易
第八章 外匯期貨和期權
第一節 外匯期貨
第二節 外匯期權
第九章 外匯風險管理
第一節 外匯風險
第二節 外匯風險管理
第十章 國際金融市場
第一節 國際金融市場概述
第二節 國際金融中心
第三節 國際貨幣市場
第四節 國際資本市場
第五節 歐洲貨幣市場
第十一章 國際銀行貸款
第一節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
第二節 國際銀團貸款
第三節 出口信貸——中長期對外貿易信貸
第四節 我國利用國際銀行貸款的現狀
第十二章 國際債券融資
第一節 國際債券融資與國際債券市場
第二節 國際債券的發行與流通
第三節 國際債券融資的風險與收益
第四節 我國的國際債券融資
第十三章 其他國際融資方法
第一節 國際項目融資
第二節 bot融資
第三節 國際租賃
第十四章 國際金融機構
第一節 世界銀行集團
第二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第三節 亞洲開發銀行
第四節 歐洲中央銀行
第五節 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的改革
序言
作為國際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國際金融主要是研究不同國家貨幣之間的靜態和動態的關係,研究國家之間、地區之間和經濟體之間是如何通過貨幣這一媒介,進行各種經濟交易的。因此,國際金融研究的是跨國界的貨市與金融問題。這門學科既具有很深的理論性,同時也有很強的操作性。
國際金融的理論體系經過百年的發展,已經逐步形成。在20世紀初期,國際貿易的規模較小,國際金融關係是以黃金作為基礎的金本位制度。從20世紀中期到20世紀70年代以前,布雷頓森林體系成為了國際金融關係的基礎。
在這一時期,美元與黃金掛鈎,產生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等跨國家的金融組織。20世紀70年代以後,世界經濟更加趨於全球化和一體化。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資本在國際的流動更加頻繁、規模也更加龐大,出現了貨幣國際化、金融體制混業經營、金融工具創新、金融資產證券化等新趨勢。
20世紀90年代以後,美元、日元等世界主要貨幣匯率的大幅波動,以及墨西哥和東南亞的金融危機,都顯示出當今國際金融關係日益複雜,國際經濟交易的風險也不斷加大。歐元的誕生給國際金融領域帶來了新的活力,區域貨幣一體化、區域經濟一體化成為世界經濟中的熱點問題。
20世紀90年代是中國金融對外開放取得突破性進展的10年。1994年中國取消了外匯雙軌制,實現了匯率的並軌,實行了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機制。1996年實現了經常項目的可自由兌換。加入wTO後,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的經濟交往更加頻繁,關係更加緊密,中國企業在國際經濟交易中所面臨的風險也呈現多樣性和複雜性。在21世紀的第一個10年即將結束的時候,長期以來被奉若神靈的美國金融業。
文摘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是對外匯資金流出流人、貨幣兌換、匯率三方面採取一定的管制。
1.外匯資金流出流入管制
(1)貿易外匯。
由於貿易外匯收支在一國的國際收支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所以對貿易外匯的管制是整個外匯管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外匯管制中最普遍與最複雜的一項管理內容。貿易外匯收支又包括進口外匯管制和出口外匯管制兩方面。
一般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首先對進口實行管制,凡進口企業所需的外匯須向外匯管制部門申請,經批准方能買匯。
對出口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都規定出口商所得外匯結售給指定銀行。為了刺激出口,有些國家在稅收、信貸、匯率等方面採取一系列優惠措施,同時對國內供應短缺的某些商品實行限量出口,也有一些國家按其與有關國家達成的協議,對某些產品的出口實行數量控制。
(3)非貿易外匯。
非貿易外匯收支涉及的範圍較廣,包括:運輸費、保險費、佣金、股利、利息、專利費、許可證費、特許權使用費、技術勞務費、版權費、稿費、獎學金、留學生費用、駐外機構經費、旅遊費和贍家匯款等。其中與貿易有關的從屬費用,如運輸費、保險費和佣金等,基本按貿易外匯管制辦法處理,一般無須再通過核准手續,就可由指定銀行供匯或收匯。
其他各類非貿易外匯收支,都要向指定銀行報告或得到其核准。實行非貿易外匯管制的目的在於集中非貿易外匯收人,限制相應的外匯支出。
(3)資本輸出輸人。
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是常見的管制形式,它直接影響到一國的外匯供求和國際收支狀況。因此,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十分重視對資本項目下的外匯管理。
2.貨幣兌換管制
開放經濟中所進行的經濟交易產生對貨幣進行兌換的需求,對貨幣兌換管制主要針對國際收支不同賬戶中的兌換條件進行限制,是外匯管制的核心所在。貨幣自由兌換通常有三層含義:一是經常項目可兌換,二是資本項目可兌換,三是貨幣完全可自由兌換。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規定,一國若能實現經常項目下貨幣可自由兌換,那麼該國貨幣就被列為可兌換貨幣。
(2)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指取消對資本流出流入的匯兌限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六條款中,區分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自由兌換,允許會員國運用必要的控制手段調節資本的轉移,即成員國沒有必須的義務來實施資本項目的可兌換。根據國際經驗,大多數國家都是先實現經常項目下的兌換,再逐步創造條件,過渡到資本項目的可兌換。
(3)貨幣完全自由兌換,是指取消對外匯交易的所有限制,任何一個貨幣持有者都可以按照市場匯率自由地把本幣兌換成某一種國際貨幣。
對本國貨幣實施兌換管制,其內在原因一般有:外匯短缺、金融秩序混亂失控、國內外經濟體制和價格體系差異較大等。貨幣兌換管制有其正面效應,但不可避免容易滋生腐敗、賄賂等負面效應。
3.匯率管制
匯率管制涉及匯率制度、匯率水平和匯率種類管理三個方面。匯率制度的相關內容參見第一章。匯率水平管理指匯率合理水平的確定和比價的調整,有直接和間接管理之分。直接管理匯率即一國政府或貨幣當局制定、調整和公布匯率。間接管理匯率即匯率由外匯市場供求關係決定,國家通過外匯市場買賣影響匯率水平。匯率種類管理中常見的是復匯率制度。直接管理匯率和復匯率常見於外匯管制比較嚴格的國家。
外匯管制除了上述三項主要內容以外,還常包括對黃金、現鈔輸出輸入的管制等。在黃金、現鈔輸出入方面,除黃金飾物外,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私人輸出黃金,法國等國家還禁止私人輸入黃金,私人輸出輸人黃金的自由完全被取消,而由中央銀行獨家辦理。
另外,在外匯管制下,本幣現鈔的輸出輸入也受到管制,其原因主要是:本國現鈔輸出,一方面會用於商品進口;另一方面,又會導致本幣匯率在國外市場下跌。因此,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對本國現鈔的輸出都規定明確的限額。至於現鈔的輸入,有的國家規定限額,有的則不加管制,但規定輸入的現鈔用於指定用途。
3.取消外匯管制即准許本國和本地區貨幣自由兌換成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貨幣,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支都不加限制。屬於這一類型的國家和地區也有20餘個,主要是經濟發達國家,如美國、德國等,以及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石油生產國。這些國家的匯率一般為自由浮動制,貨幣也實現自由兌換。其經濟發達,黃金和外匯儲備充足,國際收支整體情況良好。
(二)外匯管制的目的
外匯管制是國際經濟交往不平等和不十分發達的產物,反映了各國政府對本國對外經濟活動的干預,也反映了各個國家之間的經濟關係。縱觀外匯管制演變的歷史過程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是否實行外匯管制,採取什麼樣的管理措施,與其當時所處的政治經濟環境和條件有關。
不管是什麼時期,凡是利用一般經濟手段不能使國際收支和匯率穩定在符合本國利益的水平上時,該國就會採取外匯管制這種強制性手段,來達到平衡國際收支、保持匯率穩定、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的目的。三、外匯管制的主要內容和措施
由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條件不同、在國際經濟關係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因此是否要實施外匯管制、管制的寬鬆程度及採取什麼管制變法都會有所不『吼但其外匯管制所涉及的基本內容是一致的。一國實行外匯管制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外匯管制的機構、對象以及辦法與措施。
(一)外匯管制的機構
外匯管制的機構是國家指定和授權進行外匯管理的機構。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由政府授權中央銀行作為管理機構,如在英國,外匯管理的職能由英格蘭銀行來行使。但有些國家則專門設立外匯管制的機構負責外匯管理工作,如意大利,專門設立了外匯管制的機構——外匯管理局,負責外匯管理工作。還有些國家的外匯管制工作由國家行政部門直接負責,如在日本,由大藏省負責外匯管理工作。
我國在1979年3月,由國務院批准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並賦予其管理全國外匯的職能。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具體管理職能的不同又設立了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等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