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莹雪
罗莹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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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2任法务部长 |
中华民国第28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 |
行政院政务委员 |
福建省政府第15任省主席 |
个人资料 |
性别 女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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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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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生平
父亲罗锡畴,湖南湘乡人,中华民国陆军少将退役,退役后于马祖中学担任教师。
罗莹雪大学就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为马英九晚一期的学妹,1973年,取得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毕业后取得律师资格。至美国留学,就读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也曾一同参与保钓运动。1976年取得刑事司法学(Criminal Justice)硕士,回到台湾。
长期担任台湾的谦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曾参与推动1993年《儿童福利法》,与2003年《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工作,并曾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推翻民法第1089条的《父权优先条款》。
2006年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时,罗莹雪担任市长秘书余文的辩护律师。张亚中违反《集会游行法》案中,曾担任其律师。陈幸妤控告名嘴案中,担任胡忠信的辩护律师。
从政经历
执行死刑
家庭
争议
蒙藏委员会期间
- 2012年5月24日,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身份至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询。因罗莹雪负责督导修订原住民自治法草案,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质询她相关进度时,罗莹雪认为自己是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身份备询,所以拒绝回答政务委员的事项,委员会召委陈其迈依法要求罗莹雪回答问题,遭多位原住民立委痛批不尊重国会、并决议行政院应另行指定政务委员审查。
- 民主进步党立委萧美琴质询罗莹雪,“当世界各国对藏人自焚问题纷表达高度关切与关注,唯有我国沉默无声”,为何蒙藏委员会未提出抗议?罗莹雪答询说,这么多民主国家及领袖谴责都没用了,“我们要做更有效的事!”当立委段宜康邀请罗莹雪参加西藏抗暴纪念日活动,罗莹雪表示她还要再了解状况,身为政务官,参与活动必须有考量,她应该不会参加。段宜康批评蒙藏委员会遇到中国大陆镇压西藏时,嘴巴就封起来了,也不关心藏人自焚事件。罗莹雪后来接受udntv专访时候,解释说她觉得讲道理以 及实际行动比谴责更有效果。
法务部长期间
罗莹雪在就任法务部长前即宣称特侦组在监听国会疑云中“没有主观犯意”,被外界质疑调查小组还未组成就“未审先判”。罗莹 雪则表示自己对监听的调查一直以来就是奉行没有预设立场。
肯亚案
2016年4月8日, 肯亚警方破获疑似华人诈骗集团,其中的22名台湾人,连同之前23名在肯亚被判无罪的台湾人,都遣返中国大陆。这45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押回之后,导致中华民国法务部遭到强烈批评,先是被立委批以“司法管辖权混淆视听,刻意回避国民人身自由遭到中国强行侵害的事实”,罗莹雪面对立委质疑,屡次回应,如“台湾诈欺刑度过轻,由中国大陆管辖较佳”等争议言论。激怒多位立委。
-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批评,法务部没向中国大陆表示抗议这次的掳人事件,实在太“可耻”了,罗莹雪听到则反批段宜康“民粹”。
- 立委顾立雄则说,这种认为中国大陆法律比较严格的想法,司法干脆委托给中国大陆办算了!罗莹雪表示不同意,又反呛“委员这样的质询才是荒腔离谱”。
- 立委尤美女质询,同一批人中的泰国国籍者遣返回泰国,“为甚么泰国人可以回泰国,台湾人不能回台湾?”罗莹雪答:“可能诈骗集成员没诈骗大陆人,因为泰国人只会讲泰国话。”尤美女脸色大变。
- 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对于先前有台湾人由于遭到中国大陆通缉,最后在古巴跳楼自杀一事,质疑罗莹雪。罗莹雪回应:“然后他就死掉了”,黄国昌<大怒。
司法法制委员会最后通过临时提案严厉谴责罗莹雪,并要求行政院即刻撤换法务部长。对此,罗莹雪表示,因为即将下台了,发言才会抛开顾忌,说出真相。而后,罗莹雪依然不甘示弱,夜半亲自撰写新闻稿,痛批立委民粹、“别只出一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