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
羅瑩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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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22任法務部長 |
中華民國第28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行政院政務委員 |
福建省政府第15任省主席 |
個人資料 |
性别 女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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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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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生平
父親羅錫疇,湖南湘鄉人,中華民國陸軍少將退役,退役後於馬祖中學擔任教師。
羅瑩雪大學就讀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為馬英九晚一期的學妹,1973年,取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畢業後取得律師資格。至美國留學,就讀紐約州立大學奧爾巴尼分校,也曾一同參與保釣運動。1976年取得刑事司法學(Criminal Justice)碩士,回到台灣。
長期擔任臺灣的謙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曾參與推動1993年《兒童福利法》,與2003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工作,並曾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推翻民法第1089條的《父權優先條款》。
2006年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爆發時,羅瑩雪擔任市長秘書余文的辯護律師。張亞中違反《集會遊行法》案中,曾擔任其律師。陳幸妤控告名嘴案中,擔任胡忠信的辯護律師。
從政經歷
執行死刑
家庭
爭議
蒙藏委員會期間
- 2012年5月24日,以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身份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因羅瑩雪負責督導修訂原住民自治法草案,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質詢她相關進度時,羅瑩雪認為自己是以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身份備詢,所以拒絕回答政務委員的事項,委員會召委陳其邁依法要求羅瑩雪回答問題,遭多位原住民立委痛批不尊重國會、並決議行政院應另行指定政務委員審查。
- 民主進步黨立委蕭美琴質詢羅瑩雪,「當世界各國對藏人自焚問題紛表達高度關切與關注,唯有我國沉默無聲」,為何蒙藏委員會未提出抗議?羅瑩雪答詢說,這麼多民主國家及領袖譴責都沒用了,「我們要做更有效的事!」當立委段宜康邀請羅瑩雪參加西藏抗暴紀念日活動,羅瑩雪表示她還要再了解狀況,身為政務官,參與活動必須有考量,她應該不會參加。段宜康批評蒙藏委員會遇到中國大陸鎮壓西藏時,嘴巴就封起來了,也不關心藏人自焚事件。罗莹雪后来接受udntv专访时候,解释说她觉得讲道理以 及实际行动比谴责更有效果。
法務部長期間
羅瑩雪在就任法務部長前即宣稱特偵組在監聽國會疑雲中「沒有主觀犯意」,被外界質疑調查小組還未組成就「未審先判」。罗莹 雪则表示自己对监听的调查一直以来就是奉行没有预设立场。
肯亞案
2016年4月8日, 肯亞警方破獲疑似華人詐騙集團,其中的22名臺灣人,連同之前23名在肯亞被判無罪的臺灣人,都遣返中國大陸。這45人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押回之後,導致中華民國法務部遭到強烈批評,先是被立委批以「司法管轄權混淆視聽,刻意迴避國民人身自由遭到中國強行侵害的事實」,羅瑩雪面對立委質疑,屢次回應,如「臺灣詐欺刑度過輕,由中國大陸管轄較佳」等爭議言論。激怒多位立委。
-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批評,法務部沒向中國大陸表示抗議這次的擄人事件,實在太「可恥」了,羅瑩雪聽到則反批段宜康「民粹」。
- 立委顧立雄則說,這種認為中國大陸法律比較嚴格的想法,司法乾脆委託給中國大陸辦算了!羅瑩雪表示不同意,又反嗆「委員這樣的質詢才是荒腔離譜」。
- 立委尤美女質詢,同一批人中的泰國國籍者遣返回泰國,「為甚麼泰國人可以回泰國,臺灣人不能回臺灣?」羅瑩雪答:「可能詐騙集成員沒詐騙大陸人,因為泰國人只會講泰國話。」尤美女臉色大變。
- 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對於先前有臺灣人由於遭到中國大陸通緝,最後在古巴跳樓自殺一事,質疑羅瑩雪。羅瑩雪回應:「然後他就死掉了」,黃國昌<大怒。
司法法制委員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嚴厲譴責羅瑩雪,並要求行政院即刻撤換法務部長。對此,羅瑩雪表示,因為即將下臺了,發言才會拋開顧忌,說出真相。而後,羅瑩雪依然不甘示弱,夜半親自撰寫新聞稿,痛批立委民粹、「別只出一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