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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衫軍

中文名: 紅衫軍

外文名: Red coat

時 期: 17世紀至19世紀

紅衫軍(Red coat),泛指17世紀至19世紀的英國軍隊,其裝備精良,訓練有素,戰鬥素質高,打仗時會排成一個個方陣前進,其戰鬥力與同期法國軍隊、俄羅斯帝國軍隊、奧地利帝國軍隊和普魯士王國軍隊並稱歐洲五強,由於打仗時會穿着醒目的紅色衣服,頭戴三角帽,所以被稱為「紅衫軍」。[1]

目錄

歷史來源

滑膛槍發明之後,笨重的鎧甲完全失去了作用,歐洲陸軍以嶄新的輕裝型態出現,但卻不忘古代武士的華麗裝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屬英軍,以紅色作為軍服的主要顏色。 1639年查理一世要求蘇格蘭人改信聖公宗,結果蘇格蘭人藉此機會起兵反叛,進攻英格蘭。匆忙之中查理一世在1640年4月重新召開國會為了解決戰爭經費問題,結果國會議員們普遍對查理一世之前的種種行為積怨頗深,反而大大諷刺了一番這位國王。 惱羞成怒的查理一世帶了500位禁衛軍包圍了議會並要逮捕5位議員領袖,可是國會卻成功的把他們保護了起來,這件事情標誌着國會和國王的徹底決裂。 國會開始招募軍隊並於1642年8月和國王軍爆發戰爭,英國內戰正式開打。然後這個時候議會中一位帶有軍閥色彩的將領迅速崛起,他就是護國公奧利弗.克倫威爾。他在國會軍作戰接連失利的大環境中逐漸憑藉實力獲得了極高的地位,並且獲得了統一整編國會軍的權利,由他組建一新的國會軍叫做」新模範軍」。為了區別當時國王軍的白色軍服,新模範軍統一着紅色軍服,平時老百姓就叫他們」紅衫軍(Red coat)」。隨着內戰的打打停停詹姆士二世曾經一度在1660年成功復辟斯圖亞特王朝,舊國會軍被整編成皇家軍隊得以保留,其紅色的軍服也一併被留了下來,最終1688年國會兩大黨發動了光榮革命徹底廢黜了詹姆士二世,迎接了荷蘭的威廉執政到英國任國王,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的體制。

編制規模

英國步兵由近衛步兵、線列步兵、輕步兵、來復槍兵和高地兵組成。 從理論上講,一個團由三個營(兩個戰鬥營和一個補充營)組成。然而,大部分團只有兩個營,其中一個訓練新兵,一個用來作戰。在實際中,營被用作單獨的作戰單位,團是一個行政的而不是一個行動的編隊。 英國步兵營除營部外有十個連(一個輕步兵連,一個擲彈兵連,和八個「中心」連)。手榴彈連和輕步兵連之所以被稱為「側翼」連,是因為它們在一條火線中形成於營的兩端。貝克槍營也由10個連組成,但沒有側翼連。每個連(紙面上)有3名軍官、2名中士、2名下士、鼓手笛手各一名,加上100名列兵。理論上一營兵力為1000人左右。實際上,大多數營都沒有這樣的人數,在滑鐵盧戰役中,有些連只有40至60餘人。 實戰中派出一個戰鬥營參戰的團,其實只有500至700人上下,戰時損失下很少有千人規模。兩到四個營通常編成一個旅;步槍營通常編成連隊,附屬於旅,給旅指揮官寶貴的額外和準確的小規模戰鬥火力。1808年後,兩到四個旅被編成一個師。 英國軍隊的新兵大部分來自英國最底層階級。眾所周知,軍隊生活艱苦,報酬低,因此主要吸引平民生活較差的人。惠靈頓公爵自己也說,他們是「地球上的渣滓,我們應該把他們培養成真正的好人,這真是太好了。」然而,在蘇格蘭,由於機器生產導致的手工紡織業的崩潰,一些人應徵入伍,他們來自熟練的工匠,甚至中產階級家庭。當時大多數士兵都是為了換取「賞金」而終身簽約的,軍隊「包吃包住」對生活困難者有着極大的吸引力。   19世紀初英軍線列步兵團士兵軍銜如下:士兵:軍士長(Sergeant Major,分為營級和團級)、護旗軍士(Colour Serjeant,始於1813年,相當於上士)、中士(Serjeant)、下士(Coporal)、上等兵(Lance Coporal)、列兵(Private)。

軍官

在英國軍隊的歷史上,軍銜銷售制度(Sale of commissions)是一種常見的做法。這種做法始於1683年查理二世統治時期,一直持續到1871年11月1日被廢除。   從形式上講,購買軍銜的價格是一種良好行為的現金保證金,一旦出現怯懦或嚴重不當行為,委任將被剝奪且不返還購買委任狀的資金。   軍銜銷售制度確保軍官階層主要由在維持社會和政治現狀方面有既得利益的人填補;從而減少軍隊參加革命或政變的可能性。它保持了軍官階級的社會排他性。它確保了軍官不太可能參與搶劫或掠奪,或通過利用軍需品牟取暴利、魚肉士兵。   它也為軍隊提供了經濟來源。   軍銜價格以普通線列步兵團為例,從450鎊的少尉到4500鎊的中校不等,而在騎兵和警衛部隊中,價錢翻倍,最貴的是近衛步兵團的中校,價格高達9000鎊(1837年)。   只有騎兵團和步兵團的軍銜委任(而且是從少尉到上校級別的)才能購買。皇家工程兵和皇家炮兵隊的提拔是授予那些從伍利奇皇家軍事學院的課程畢業的人,隨後的晉升是按資歷晉升的。皇家海軍這種高技術軍種也從來沒有實行過銷售軍銜的做法,軍官軍銜的提升完全是靠功績或資歷(至少在理論上是這樣)。當時所有營級及連級軍官軍銜都可以逐級購買,只要有適當的空缺——這意味着一名軍官退休(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陣亡或已被解職或組建了一個新的團時,就是買官的機會。空缺規定意味着,購買軍銜的軍官往往會在各個團里到處轉悠。同等級別的軍官也可以調換到其它兵團(得到指揮官的許可),例如,想快速升官的人可以調換到駐紮在前線或西印度群島的兵團,待同僚陣亡後直接頂替。 約有二十分之一(5%)的正規營連軍官是從士兵中提拔出來的,「最初的任命中約有20%是通過購買獲得的。」   只有一小部分軍官來自貴族;1809年,只有140名軍官是貴族或貴族的兒子。很大一部分軍官來自資產階級,還有一小部分是「紳士志願者」,他以士兵的身份訓練和戰鬥,但卻和軍官們打成一片,直到有職位空缺無需購買獲得委任為止。   綜上軍官來源如下:從較低級軍銜晉升5-6%、來自皇家軍事學院(est.1812) 4%、來自民兵20%、紳士志願者占5%、而那些沒有任何訓練或軍事背景的人占65%。   這樣看來,人們似乎未經訓練就參軍並成為軍官了,而且也幾乎不用費什麼力。   晉升主要是靠資歷;不到20%的線路晉升是靠購買,儘管這一比例在禁衛軍更高,但僅憑業績晉升是不常見的。   買官制度產生的優秀官員如此之少,是因為它沒有把業績列入晉升的主要標準。   第一代南安普頓公爵查爾斯·菲茨羅伊(1737年出生)由少尉(1753年,16歲)晉升為上尉(1756年,19歲)僅用不到三年。又過了兩年,他成為第一近衛團中校,時年21歲。   18世紀末,約克公爵監督了佣金銷售的改革,使軍官必須在晉升或購買上尉之前服滿兩年,在成為少校之前服滿六年。通過積累經驗提高軍官素質。   儘管威靈頓聲稱軍隊之所以成功,是因為該體系偏愛紳士(而且只有紳士才能成為好軍官),但購買體系確保了英國軍隊的軍官將是那些業餘人士,他們將戰爭視為一項運動,而不是職業。至於軍官的實用軍事知識,那也是欠缺的。英國軍官認為,他只應當履行一種職責:在戰鬥中身先士卒,沖向敵人,給兵士做出勇敢的榜樣。對他來說,並不要求具有指揮軍隊、利用有利情況等等的才能;至於談到關心自己的兵士,了解他們的需要,那末這種想法恐怕從沒有在他的腦子裡出現過。   由於決定晉升的標準不是才能,而是金錢,所以那些有經濟能力但不一定有能力的人可以升到更高的指揮職位。這些軍官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相對較快地獲得了部隊指揮權;而且往往沒有任何表現出任何軍事才能。   雪上加霜的是英國對軍官培訓的態度。軍隊希望軍官們能在戰場上學到什麼;從軍事上講,這種方法極不明智,但與政府將軍費開支和訓練控制在最低水平的態度相一致,專業軍隊仍然不受信任。其結果是軍官隊伍的無能,這一特點不可避免地在戰場上顯現出來。   在拿破崙戰爭和克里米亞戰爭之間的漫長和平時期,與購買軍銜有關的弊端達到了頂峰,當時卡迪根勳爵花了4萬英鎊買下了衣着時髦的第11輕騎兵團的上校軍銜。很明顯,在克里米亞戰爭中,軍銜購買制度往往導致未經軍事訓練的人對有經驗的人進行無能的領導,「資深軍官們發現自己被託兒所的孩子們指揮着,而這些孩子們呆在家裡,從來沒有嘗到過權力的味道「。   它的一個典例就是輕騎兵的衝鋒。在進攻和防禦中的堅定性和頑強性是不列顛軍隊的重要素質;正是這些素質,才不止一次地使它免於因軍官的無能、指揮的荒謬和運動的不靈活而遭到完全應得的、似乎預定的失敗。   作為卡德韋爾改革的一部分,軍銜銷售制度最終於1871年11月1日被廢除。   在1707年以前,團長們自己安排製造他們手下的制服。當年的皇家命令設立了一個軍官委員會來管理軍隊的服裝。提供的制服要符合委員會同意的式樣,外套的式樣傾向於仿效其他歐洲軍隊的式樣。 有據可查的統一服裝版本出現於1742年,隨後於1768年、1797年等時間節點再次換裝。1747年,一系列的服裝法規和皇家特許狀中的第一條規定了每個團的不同的翻邊顏色,此後沿用了數十年。 18世紀初至18世紀中葉,前襟與袖口的翻面逐漸減小,大衣前方的下擺逐漸消失,服裝由寬鬆趨向於緊身,士兵與軍官的服飾差別明顯,軍銜標誌逐漸完善。1790年代初期的制服與1768版的制服主要差別在於將下擺在變窄的同時由大腿側後方完全移至大腿正後方,形制向燕尾靠攏,這套衣服穿到了1796-1797年。1797年開始,人們不再穿白色或淺黃色馬甲加上紅色長外套,下着緊身褲與綁腿,取而代之的是相比之下便於活動的貼身短上衣與散腿褲,同時燕尾被截短,最終在19世紀中葉被廢止。 1796年,頭髮被要求紮成11英寸長的辮子,但1808年頭髮被要求剪短。   恩格斯曾對英軍的制服作出如此評價:「英國兵的服裝和裝具是最不合適的。直到現在(克里米亞戰爭時期)通行的仍是1815年軍隊中所採用的式樣,沒有作過任何改進。舊式後開襟的、奇怪的倒翻袖口的難看制服,仍舊是不列顛兵士的獨特之處。褲子瘦小而不方便。佩掛刺刀、子彈盒和背包用的交叉式皮帶的舊式樣,幾乎為所有的團一致採用……此外,英國人是唯一在軍隊中保存了紅色制服的民族,納皮爾稱它為「驕傲的紅制服」。據說這種制服……英國兵穿上它時就像打扮起來的猴子……能用它耀眼的色彩給敵人造成恐懼。但是,天哪!凡是看見穿紅磚顏色制服的英國步兵的人,都必然承認,這種制服穿上四個星期後就完全不能唬人,反而令人可憐……第一次什列斯維希戰局向丹麥人表明,紅色制服和白色武裝帶對敵人來說是多麼好的靶子。」   紅衣軍也成為了英國陸軍的別稱一直到1902年英國軍隊換裝。歷史記載最後一次的穿紅色大氅的戰役是在1885年12月30日的Gennis戰役。

軍銜標誌

將官 1767年以前,陸軍元帥和將軍沒有明確的徽章。1767年,英國陸軍發布命令,通過袖子上的V形圖案與肩帶組合區分陸軍元帥和不同級別的將軍。在拿破崙戰爭期間,陸軍元帥的衣領和袖口都是橡樹葉刺繡的,肩上繫着繩,而不是以前的樣式。一直持續到1830年底。   校官 肩章是1768年之後出現的。最初,各團自行規定肩章的形制(包括數量、顏色、大小、圖案等)。統一的肩章形制出現於拿破崙戰爭初期。1791年,陸軍部命令軍官佩戴不同等級的肩章,以區分團軍官的軍銜(上校到少尉)。這是命令只為線列步兵軍官。根據軍令,野戰軍官(Field Officer,指准將、上校、中校和少校)戴着華麗的肩章,雙肩都垂着流蘇。 1810年2月,戰爭辦公室發布命令,區分野戰軍官軍銜。肩章中引入了以下標誌:上校:皇冠和巴斯星;中校:皇冠;少校:巴斯星   尉官 1791年的命令: 上尉們戴着肩章,肩章上有小金條,類似連的中尉、少尉只在右肩戴着同樣的肩章 。擲彈兵和輕步兵連的上尉和副隊長雙肩都戴着「肩圈」(wing)。1810年軍令,除近衛團尉官有雙肩章外其它所有團尉官均着右肩單肩章,只限近衛團在肩章上添加以下圖案: 上尉:皇冠;中尉:巴斯星; 少尉:無,改為「光板」。 擲彈兵連軍官另加一個手榴彈圖案,輕步兵為號角。   尉官往往成為校官的副官(adjutant),肩章改為雙肩章,但其中的一個肩章沒有流蘇。其他各個步兵團連隊軍官均為右肩單肩章,無裝飾。 士兵 標誌士兵(包括士官)軍銜的V型臂章圖案在19世紀初問世,在此之前區分軍官與士兵主要靠辨別服裝裝飾與武器。主要辨別特徵有:士兵服裝普遍沒有軍官的華麗,軍官具有深紅色腰帶、金銀的護喉、往往只攜帶長劍或長矛等。 在拿破崙戰爭時的V型袖標出現前,區分士兵的標誌主要有:列兵:暗紅衣服,無明顯裝飾。下士:右肩上一般有一根垂下的細棉繩或小肩章。中士、上士:腰上有一條紅腰帶,中間有其它顏色條,一般為團旗主色調。很小的雙肩章。軍士長:有紅色腰帶、手上拿細棍。相比軍官,服飾相對粗糙,裝飾較少。

制式裝備

18世紀初,英軍的裝備得到迅猛發展。海軍使用了前裝滑膛炮。 陸軍分為騎兵、步兵、炮兵。騎兵主要武器為馬刀和騎槍,炮兵基本為榴彈炮(拿破崙戰爭後期甚至還有少量康格里夫火箭)。 步兵自1720年代起已經用上了帶有鋼製刺刀的褐貝斯燧發滑膛槍,這種槍將被一直用到19世紀中葉。只有少量輕步兵部隊配置貝克線膛槍,北美的部隊甚至配置了後裝線膛槍(弗格森步槍),但數量可以忽略不計。 17世紀末開始擲彈兵與(後來的)輕步兵軍官、士官裝備燧發槍(17世紀末,燧發槍開始取代長矛,新流行的槍支變成一種軍人的榮譽武器),直至18世紀末。 1786年,軍官不再使用長矛,士官裝備長矛至1830年。

參考來源

獨立戰爭美國民兵伏擊英國紅衫軍,殺死俘虜,可見仇恨很深

參考資料

  1. 【圖片】娘化一個英國紅衫軍,百度貼吧 ,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