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商務廳
甘肅省商務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6號)和《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省委發〔2009〕9號)精神,設立甘肅省商務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省商務領域有關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我省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省商貿流通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並執行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等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
(六)負責研究擬定我省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准,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擬訂全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擬訂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省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負責全省貿易政策合規及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全省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全省招商引資工作,擬訂並實施招商引資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發展工作。
(十二)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對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進行管理,負責牽頭我省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並實施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或核准省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執行國家多邊和區域經貿政策,組織實施我省自由貿易園區的相關工作。負責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民間組織對我省的無償援助項目及贈款工作。
(十三)負責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管理境內外經貿展覽會和赴境外辦展活動。
(十四)負責全省商務新聞發布會、宣傳工作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省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五)負責全省口岸綜合管理,擬定全省口岸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口岸開放規劃和擬開放口岸審核申報工作;協調處理口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口岸基礎設施及信息化建設。
(十六)指導全省經貿業務、商務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視頻
甘肅省商務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通知!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簡稱公布 ,搜狐,2018-11-26
- ↑ 甘肅省商務廳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 201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