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梅命案
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17岁女死者王嘉梅被杀害后遭残忍肢解,并且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1] 的肉档出售,这起事件在香港社会引起了极大轰动。
目录
遇害与分尸
警方消息透露,他们凭王嘉梅手提电话纪录,知悉她生前最后与一名叫丁启泰的胖汉联络,丁启泰后来向警员承认杀害王嘉梅。丁启泰表示在网上结识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约她到深水埗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过程中杀死王嘉梅,然后畏罪碎尸。王嘉梅是在石硖尾街一个房间内遇害,再被凶手削肉去骨,将人肉和内脏剁碎冲进马桶,而头部和身体则被放入发泡胶盒,再加上砖头,抛入九龙城码头对开海面。凶手原本表示从石硖尾街寓所步行至土瓜湾九龙城码头弃尸,但由于中途需要经过行车隧道,引起警方怀疑,最终凶手承认乘搭九龙巴士6C线前往九龙城码头弃尸。凶手更将死者的四肢骨头混入附近的石硖尾商场街市肉档冒充猪骨,当中部分骨肉已经贩卖给一些顾客和店家。
警方后来在案发地点找到与死者吻合的DNA(脱氧核糖核酸)。
寻找尸骸
尽管凶手已认罪,但是要成功检控必须证明王嘉梅已死,一日还未找到其尸首,仍不能百分百肯定,而最有利的证据是找到来自其身体重要部分的尸块。此外,凶器、伤口、死状、死因等证据对检控来说也十分重要。因此警方在案发后大规模搜集证据,希望能找到王的尸体部分。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于2008年5月8日中午特别召来渠务署工人到石硖尾街37号至39号后巷、污水渠及多个沙井展开找寻碎肉工作。怀疑为凶案现场相连的一段后巷被警方封锁不能进入。渠务署人员在沙井内捞出废物及淤泥,经初步过滤后,再将“渣滓”放入胶袋带走,交由政府化验师进行鉴证是否有人肉存在。5月9日晚取得重大突破,在案发大厦附近的沙井挖起的淤泥中,陆续找到20多块疑似人肉,已送走化验,有望成为案中关键证物。
2008年5月9日开始,特别任务连于九龙城对开海域进行水底搜索王的头颅及身躯,但是未有寻获。
2008年5月10日中午,重案组探员重临案发第一现场石硖尾街套房调查,将把厕所内的马桶拆除,并把两张皮椅和两块浴屏带走。房间被拆毁、墙壁及粪渠管亦被拆走,以检验是否沾有王的尸骸。
社会反应
裁决
案件于2009年7月27日在高等法院审结,被告丁启泰被裁定一项谋杀罪名成立。法官韦毅志指出,被告肢解死者手法,如野蛮人行为,令人呕心及恐怖,依例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2011年丁启泰在赤柱监狱被怀疑袭击囚犯。
影视作品
死者
王嘉梅(1991年—2008年)出生于中国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王嘉梅移民到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居和楼,就读大埔三育中学,品学兼优。其后王嘉梅与继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亲靠拾荒维生,故主动于2008年1月就读中三期间辍学求职养家。
王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系较差,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
据《明报》报导,王嘉梅很有可能因为欠债50,000港元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网名“KIMI”名义寻找嫖客提供性服务。
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失踪,家人于29日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