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統計局
機構介紹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2];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統計工作的政策、法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劃。
(二) 建立健全省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與實施國家統計標準,審定我省各部門的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國統計調查項目和我省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市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
(三) 擬定重大的省情省力普查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全省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省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國家統計局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 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 根據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國家統計數據庫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管理我省的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制定各市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 參與管理全省統計事業經費。
(七) 負責組織管理全省統計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 受國家統計局委託,代管國家統計局設置在我省的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的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 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 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統計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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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海南省概況 ,中國網,2009-12-1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國家統計局,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