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研究会
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社会团体。以“关注浙商、研究浙商、服务浙商、引导浙商”为宗旨,是全国首家以区域商人和商帮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社团,也是浙江省最先研究浙商的学会组织,曾多次获得省社科联授予的全省学术研究先进学会、全省先进学会等荣誉,并被授予2017年“全国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20年荣获浙江省民政厅组织评选的100家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021年被浙江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1]。
目录
协会背景
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术性社会团体,以关注浙商、研究浙商、服务浙商、引导浙商健康发展为己任,团结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实证性研究,积极指导和扶持浙商发展。
浙商研究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关注浙商、研究浙商、服务浙商、引导浙商”的宗旨,以学术研究和品牌活动以及服务工作凝聚了一大批着名浙商和优秀、成长型企业入会,使本会拥有一批实战型的企业家专家。
浙商研究会还打造了全国首个以社团为载体的经济学人组合品牌——“浙商研究会boss智库”。浙江松阳、景宁,安徽广德等地政府还邀请了本“智库”担任政府顾问。
浙江省浙商研究会[2]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了中国商帮(浙江)文化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并以本会商帮专业委员会领衔,联络全省各地商帮研究机构,共举商帮文化研究之旗帜,促进商业文化与商业文明的发展。
浙江省浙商研究会与浙江人民出版社合作推出的“浙商书系”;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合作打造的“首届中国商帮高峰论坛”;与浙江省人才开发协会、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等联合主办的浙江省“伯乐奖”和“最佳雇主企业”系列评选活动;以及与浙江产权交易所等单位联合打造的“浙商资本大讲堂”等品牌活动都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发展历史
2004年浙江省浙商研究会在浙江杭州正式成立。发起人有徐王婴、姚先国、谷迎春、颜春友、黄巧灵、章鹏飞。另有杨轶清、吕福新、胡宏伟、王曙光、徐天琪等参与研究会的筹备工作。会长胡祖光、副会长兼秘书长徐王婴,执行副会长姚先国、谷迎春、颜春友、杨轶清、吕福新、胡宏伟、王曙光等。
简史
学会已历经三届理事会,共召开会员代表大会3次,理事会16次(截止2020年)。2004年第一届学会理事会成立,会长胡祖光,秘书长徐王婴;2009年第二届学会理事会成立,会长胡祖光,秘书长徐王婴;2016年第三届学会理事会成立,会长胡祖光,秘书长徐王婴。
学术成果
学会成立以来,学会组织编辑出版的专着有《商帮探源》、《论道浙商》、《浙商模式创新经典案例》等学术专着;本会研究骨干还出版了许多有影响的研究专着,如:《浙商论》、《浙商的崛起与挑战:改革开放30年》、《浙商创新:从模仿到自主》(以上作者吕福新),《商规》(杨轶清),《中国模范生》、《温州炒房团》(以上作者胡宏伟),《浙商之变》、《草根力量》、《浙商1。5代》、《中国多头》、《中国龙起》、《拥抱未来——解码杭州新经济》(以上作者徐王婴);本会与浙江人民出版社合作的“浙商书系”出版了《风光无限——浙商沈爱琴创业传奇》等十多部着作。举办论坛、学术沙龙近90场(截止2018年底),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在浙江经济界和社会各方引起了热烈反响。
学会特色
本着学术立会,品牌强会的办会宗旨,打造了包括学术研究、图书出版、论坛活动、智库服务、系列评选、信息发布等在内的六大平台;特别是构建了一支学者与企业家相结合的研究团队,研究中注重理论与实战相结合,打造了独特的“BOSS智库”研究与服务模式;并打造了诸如“浙商论坛”、“中国商帮高峰论坛”、“商帮文化论坛”、“最佳雇主系列评选活动”、 “浙商资本大讲堂”、“浙商看浙商” 和“BOSS智库主题沙龙”等品牌活动;组织工作中独创了在理事会闭会期间, “会长办公会议决策、秘书长主持执行”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学会工作的民主决策与公开透明。
组织形式
1.浙商研究会分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
2.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在常务理事会休会期间,设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三位年度执行副会长(副会长代表)、秘书长组成】行使常务理事会有关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3.在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业务范围
(一)积极开展有关浙商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企业界、学术界人士进行理论探讨。
(二)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有关浙江民营经济的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与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为提高浙江企业素质提供深造平台。
(四)为浙江企业的投资与发展架设桥梁,开展投资项目洽谈,技术、人才对接等有关活动。
(五)编辑出版有关浙江商人、浙商研究、商业文化等相关书籍。
(六)发现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七)组织会员参加有关活动,加强与海内外的合作交流,促进会员共同进步。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兴办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实体,开展有偿服务活动。
(十)在会员体系内,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性的评选、评比。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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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搜狐,2021-07-26
- ↑ 研究会成立分析报告,豆丁网,201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