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图书馆
洛南县图书馆创建于1978年,座落于县人民广场东南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馆藏图书5.3万册,电子图书 2000册,期刊5000种,(合订本)12000余册;报纸210种,(合订本)3000余册,音像制品500余张。2009--2013洛南县图书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县文化系统“先进单位” 201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图书馆[1]”。2016年被评为陕西省第六届双服先进集体;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先进集体。
目录
基本介绍
洛南县图书馆创建于1978年,座落于县人民广场东南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2人。
洛南县图书馆采用计算机借阅系统,实行藏、借、阅、咨询、管理一体化。365天对外免费服务,开展阅览、外借、参考咨询、信息查询、讲座、展览、培训、影视播放、地方文献征集、和各类阅读推广活动,同时还开展送书、送科技下乡、下基层辅导等服务。
近年来,洛南县图书馆在县委、县政府及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坚持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秉承“读者第一 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最大限度的传播先进文化,推进免费开放工作,以满足全县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洛南县图书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县文化系统“先进单位” 201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图书馆”。2015年“图书漂流”工作被全省推广。2016年被评为陕西省第六届双服先进集体;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先进集体。洛南县图书馆已经成为全县民众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享受文明文化生活的理想家园。
展厅展馆
馆藏实力
实用信息
图书外借部、期刊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古籍文献查阅室、地方文献查阅室、港台图书、过刊查阅室全年365天开放
读者证申办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5天。不可续借。
3、期刊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每次可借期刊2册或合订本1册,借期14天。不可续借。
三、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洛南县图书馆赔偿条例》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 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 、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 、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 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六、办证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入馆须知
一、 洛南县图书馆实行免证阅览。您可进入图书馆利用各类资源。
二、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您的着装和言行举止,不仅是您个人素养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安全、文明、和谐的阅读环境,将使您心情愉快。
三、 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的读者的安全,请不要吸烟、用火。
四、 书包等私人用品可存放于自动寄包箱内或人工寄包处,不提供过夜寄存服务,贵重物品请勿寄存。
五、 为爱护公共书刊资料,并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请不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六、 爱护公共财物,不要随意涂抹刻划,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
七、 请不要用物件空占阅览室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八、 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挡,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九、 请您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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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文化部定各级图书馆一、二 级标准(必备条件),豆丁网,2014-01-02
- ↑ 期刊基本常识,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