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江蘇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江蘇大學學生社團是由本校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群眾性學生組織。
全校學生社團須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1],堅持立德樹人的基本導向,團結和凝聚廣大同學,按照自願、自主、自發原則,善用網絡技術和新媒體,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線上和線下課外活動,承擔起其繁榮校園文化、培養同學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同學綜合素質,促進同學成長成才的責任,發揮其作為江蘇大學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的重要作用。
全校學生社團分為校級學生社團和院級學生社團,其中校級學生社團是由江蘇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直接管理的社團,院級社團是指掛靠在各學院的學生社團。校級社團和院級社團無等級之分,在社團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方面完全平等。
目錄
基本概況
江蘇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校社聯」)是全校學生社團自願結合形成的學生社團聯合組織,是在校黨委的領導、校團委的指導下的社團管理機構,承擔全校學生社團的成立、註冊、註銷、組織建設、經費管理、活動管理、考核評優等任務。校社聯是學校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與紐帶,是發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學生社團的忠實代表。
江蘇大學各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院社聯」)是各學院學生社團自願結合形成的學生社團聯合組織,負責對各院級學生社團的服務和管理,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立院社聯。
管理機構
學生社團管理機構與職能
1.校團委具體指導校社聯,負責對全校社團的服務與管理,並對各級學生社團有指導權,對各社團活動有否決權。
2.校社聯直接管理校級社團和院社聯,並通過院社聯間接管理院級社團。
3.江蘇大學各學院團委具體指導下屬院社聯,負責對全院社團的服務與管理,並對所在學院學生社團有指導權,對其社團活動有否決權。
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部門職能簡介
財物辦公管理部:負責會議籌備、會議記錄工作;定期整理立項與報銷表,交主席團審核;負責社團成立、註冊與註銷,相關審核蓋章工作;配合各類社團管理部整理和管理社聯內部各種報表、資料、文件,並負責建立社團電子資料庫;負責通知社聯內部相關事宜;負責社聯各種文件的打印、複印工作;負責社聯內部、學生社團經費的管理、資金報銷的審批,負責財務報銷工作;每月一份財務報表,交主席團審核;負責社團聯合會各部門的物品採購;負責社團聯合會相關物品的借用事宜。
組織部:負責所有活動會場人員安排、紀律;負責考核各社團幹部;負責各社團及社聯內部的評獎評優;接受會員對社團相關事宜的諮詢與舉報;負責獎狀、聘書的製作、印製、發放;負責校社聯活動的前期策劃,活動執行等;負責開展校社聯內部的素質拓展活動;負責和院社聯的溝通協調以及對院社聯活動考核。
外聯宣傳部:負責對外聯繫其他各大高校,互通信息,交流經驗,加強校社聯與兄弟院校社團管理機構的聯繫;爭取社會力量為社聯大型活動提供支持,為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資金、實物等支持,並做好合作商家的回訪工作;負責校社聯官網的建設;負責各社團活動的實時報導以及後期總結播報工作;負責社聯及社團各項大型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對涉及社團的各種網絡平台進行監管;負責各社團活動的前期預熱,實時報導以及後期總結播報工作;負責社聯及社團各項大型活動的宣傳報道。
文藝類、體育類[2]、社會服務類、科創類、人文類社團管理部:負責管理各類社團日常工作;負責各類社團活動立項以及教室借用申請事宜;監督各類社團的活動;組織各類社團參與社團巡禮節、社團總動員等社團活動;負責召開社團長會議;對社團活動進行考核並進行社團榮譽申報材料審核工作。
組織機構
會員大會
(一)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利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行使權利。
(二)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1.選舉和更換社團理事會成員;
2.對社團更變、註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3.修改社團章程;
4.監督社團財務開支。
(三)社團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四)會員大會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對社團變更理事會成員、註銷和修改章程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執行機構
(一)社團執行機構是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的理事會。
(二)理事會成員主要包括社團長(1名)、副社團長(不多於2名)、團支書(1名),正、副社團長和團支部書記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三)理事會全體成員需通過由校社聯組織的骨幹培訓考試,分數達到總分的80%方可成為正社團長,分數達到總分的60%方可成為副社團長或團支書。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的;
3.工作嚴重失職的。
(五)如社團需要在非換屆期間更換理事會成員,須向掛靠單位申請,在相應的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召開社團會員大會,經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向校社聯提交申請表獲得審批後方為有效。
會員權利和義務
會員權利
(一) 在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
(二) 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有權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三) 學生社團理事會成員如有違反校紀校規或本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社團成員有權向校社聯投訴。
(四) 社團成員有參加社團各項活動的權利。
會員義務
(一)社團成員應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江蘇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遵守所在社團章程。
(二)社團成員應當定期註冊,按章程繳納會費,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
(三)會員在社團活動中,應服從社團的整體安排,接受校社聯的指導。
(四)會員在任何場所應自覺合理維護社團的聲譽和正當利益。
(五)一般情況下,會員應積極準時地參加社團活動和校社聯的大型活動。
(六)在需要的情況下,會員應積極配合各級社聯對其所在社團的調查和審核工作。
視頻
江蘇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 ,搜狐,2021-12-16
- ↑ 中國十大體育類大學排名,很多都有博士點,實力不能小瞧,搜狐,202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