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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蔭道是指一種兩側樹木茂密、濃蔭圍繞的寬闊道路,或街道中央供行人通過、散步和休憩的帶狀綠化地段。很多情況下,林蔭道兩側種植的樹木為同一個品種,從而使林蔭道整體景觀統一。

目錄

格局設置

設施和功能

林蔭道內,除了栽植遮蔭的高大喬木和設步行道外,一般還布置有開花灌木、植籬、花壇、坐椅等,有的還有噴泉、花架、亭、廊等設施。中國規定,林蔭道的最小寬度為 8米。林蔭道還具有防塵、降低噪聲、遊憩和美化環境的功能。在城市綠地系統中,林蔭道可把塊狀綠地、點狀綠地聯繫起來[1]

設置形式

林蔭道的布置應妥善處理步行道與綠帶的劃分、分段和出入口的安排、遊憩場所的內容和設置、植物的選用和配置等問題。有下列設置形式:①設置在城市道路中軸線上,如上海肇嘉浜路等。其優點是兩側居民有均等機會入內散步休息,並能有效地組織來往車流,但行人進入林蔭道必須穿越車行道,既影響交通,又不安全。這種形式適用於以步行為主或車流量較少的街道。②在道路一側設置林蔭道,一般設置在日照條件較好的一側,以利於植物生長;或在眺望景色較好的沿山坡、沿江地帶。③林蔭道分設在車行道的兩側,與人行道相連,則行人和附近居民不必穿越車行道,比較方便安全。一般居住區內車行道兩側的綠地,往往採用這種布置形式。

早期的林蔭道

最早的林蔭道指兩側植樹的散步道。它是以歐洲城市高大的防禦性土質城牆為基礎,自17世紀城牆的防禦功能被廢棄之後開始發展起來。最著名的要數1670年開始在巴黎土牆上興建的散步道,由位於11段城牆上的獨立散步道構成,最終被連接起來,形成了環繞城市北部的高架遊覽線路,即為人們熟悉的大林蔭道(Grands Boulevard)。林蔭道的交叉口各不相同,但寬度基本為30-38米--它相對當時巴黎通常僅7.3米的街道來說已經相當寬了--路邊栽種了兩排、四排或五排行道樹。它們功能明確:中央供馬車和騎馬者通行,兩側樹下的道路則是為行人準備的。隨着城市擴張開始包圍林蔭道時,沿路的功能主要是娛樂性質。19世紀早期,這些林蔭道的高度降低並整合到了城市總體的街道系統中。

19世紀的林蔭道系統

19世紀中晚期見證了林蔭大道建設的第二個階段。它始於18世紀50年代奧斯曼的巴黎重建,並且在歐洲與美國的主要城市中一直發展持續到20世紀初,而在亞洲、印度和中南美洲則延續到20世紀40年代。

19世紀的林蔭大道通常作為大尺度城市規劃的一部分,設計中繼承了早期城牆林蔭道的許多特徵:寬闊的尺度、成排的樹木、馬車與行人分離的通道,並結合了休閒娛樂功能[2]。它們典型的目標就是為新的城市發展開拓空間。林蔭道的物質形態也經過重新提煉和現代化。奧斯曼引入帶鋪裝的車道及抬高的路牙,並且發展了三種典型的道路形式:一種有中央隔離帶,另一種帶拓寬的人行道,還有就是多通路林蔭道。

19世紀多通路林蔭道為骨架的著名城市擴張案例包括奧斯曼在巴黎西北邊緣環繞艾特利廣場(Place d'Etoile)的規劃和厄爾德方斯•西爾達(Ildefons Cerda)為巴塞羅那制定的規劃,以及弗雷德里克•勞•奧姆斯特德和卡爾弗特•沃克斯(Calvert Vaux)所作的布魯克林規劃(奧姆斯特德和沃克斯把他們的林蔭道叫做「公園大道」)。

20世紀的終結

在世紀更替之後,美國修建的多通路林蔭道就相當少了。交通工程師想方設法來優化機動交通和提高車流速度,因而多通路林蔭道日漸失寵。美國的工程師設計了新的街道和公路系統,把快速交通從低速的本地交通和行人中分離出來。20世紀30年代,交通工程師開發了一套沿用至今的街道分類系統,稱為功能分類標準。街道依據其預期承擔的機動交通或進出臨街地塊的功能被劃分為不同類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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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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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建築規劃知識:林蔭道,建設工程教育網,2015-1-5
  2. 設計乾貨多重手法構建活力街道景觀,360doc個人圖書館,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