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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1]

目錄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維護高校穩定;負責在杭部分社會力量舉辦的高職院校和專修學院黨組織及其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和黨建工作。

(三)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實施步驟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

(四)統籌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托幼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等工作;審批全市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的設置、更名、撤併,指導全市初中小學、幼兒園、成人學校的布局調整工作;協調、指導各區、縣(市)、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

(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國防教育、人口教育等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市屬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以及市區普通高中、中等職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組織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制訂師資管理規章制度,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有關政策;規範中小學收費,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及現代教育技術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和合作辦學工作。

(十一)協調、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

(十二)管理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指導社團工作;指導全市校辦企業、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杭州市教育局 相關視頻

杭州市教育局宣傳片
杭州市教育局局長沈建平兩會訪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