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洋
李逸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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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5任考試院副院長 |
中華民國第26任內政部長 |
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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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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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生於(1955年6月28日-),臺灣基隆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臺北市立成功高中畢業,「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學士、政治研究所碩士。記者出身,曾任考試院副院長、保訓會主委、內政部長、臺北市議員等職務。臺北市立成功高中畢業,取得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1986年6月,時任臺北市議員的李逸洋,與同為臺北市議員的陳水扁、黃天福等三人因蓬萊島案放棄上訴,入獄服刑,被稱為「蓬萊島三君子」。出獄後擔任立法委員吳淑珍的助理,隨後出任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並於1989年到1997年間兩度連任台北市議員,1997年應臺北市長陳水扁之邀擔任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長。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擔任陳水扁競選總部副總幹事兼發言人。
陳水扁當選總統後,李逸洋入閣擔任內政部政務次長,2002年轉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2005年卸任後出任民進黨秘書長。2006年1月接任內政部長,同年紅衫軍群眾發動「天下圍攻」百萬人民倒扁運動後,李逸洋曾指示內政部警政署維持治安,要求臺北市警方不再核准倒扁總部新一波的遊行申請。2008年5月20日卸任部長,之後一度淡出政壇。
2016年5月20日,出任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7年2月24日獲立法院投票通過出任考試院副院長,同年3月1日就任。
目錄
學歷
經歷
- 中國時報記者(1982年-1983年)
- 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1987年-1988年)
- 臺北市議會(第六屆)議員(1989年-1994年)
- 臺北市議會(第七屆)議員(1994年-1997年)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1997年8月9日-1998年12月25日)
- 福爾摩沙辦公室主任(1998年12月25日-2000年5月20日)
- 內政部政務次長(2000年5月20日-2002年2月1日)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2001年6月17日-2002年3月28日)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2005年2月1日-2006年1月25日)
- 內政部部長(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19日)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2016年5月20日-2017年3月1日)
- 考試院副院長(2017年3月1日-2020年9月1日)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行政院 | ||
前任: 朱武獻 |
人事行政局局長 第八任 2002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 |
繼任: 張俊彥 |
前任: 蘇嘉全 |
內政部部長 第二十六任 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20日 |
繼任: 廖了以 |
考試院 | ||
前任: 蔡璧煌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六任 2016年5月20日-2017年3月1日 |
繼任: 郭芳煜 |
前任: 高永光 |
考試院副院長 第十六任 2017年3月1日-2020年9月1日 |
繼任: 周弘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