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位於台灣新北市新店區,位址在新店與台北市景美交界處,「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原為「新店二十張景美軍事看守所」,過去常被稱為警總景美看守所、景美復興山莊、二十張看守所,原為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和國防部軍法局所在地,過去曾是當時羈押並審理中華民國國軍犯罪軍人、一般重刑犯和政治犯的看守所。
目录
文史
土地面積35,253平方公尺,位於秀朗橋南側,在都市開發前屬於新店大坪林二十張的聚落範圍,國防部於2007年將土地移撥予文建會,文建會隨即展開園區建築與修繕工程,並於2007 年公告登錄為台北縣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前身曾為軍法學校、警總軍法處、國防部軍法局及覆判局、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及檢察署、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檢察署、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檢察署等單位使用。
文化部於2011年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下轄景美與綠島二處人權文化園區,積極進行白色恐怖相關調查研究、展示、人權教育推廣等工作;2018 年3 月15 日「國家人權博物館」正式成立,二處園區也分別更名為「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及「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
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為軍事、政治、治安案件之審訊、羈押的場所,有許許多多政治受難者在此遭到判刑,或判處死刑,或判處刑期,短暫羈押後轉送往綠島或台東泰源監獄,部分就在園區代監執行;1979 年「美麗島事件」在第一法庭舉行「軍法大審」、軍事情報局長汪希苓因「江南案」在此服刑。「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在台灣人民爭取人權發展的歷史中,具有特殊意義。
2010-7-22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宣示未來將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三級機構下轄景美、綠島兩個紀念園區,期能以博物館四大功能:調查研究、典藏保存、展示出版、教育推廣為規劃主軸,再現歷史場域氛圍,達到人權教育之目的。
歷史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前身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1968年〜1992年),是過去「戒嚴」時期,對政治受難者進行羈押、起訴、審判及代監執行的監禁場域。目前園區重點工作致力於口述史料採集及未來資料建置、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訪談、政治受難者影像紀錄,白色恐怖文物史料蒐集及典藏、歷史遺址之保存及復原,及人權教育推廣工作。
1968年,政府將警總軍法處、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於園區,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及一般重犯、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羈押違法犯罪軍人。
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往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其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原址。其後,在仁愛樓東側旁興建一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間,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又於現在園區入口右側興建「汪希苓軟禁區」。
汪希苓特區 2002年,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召開「研商景美看守所登錄歷史建築及整體規劃事宜會議」,決議將本園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朝就地保留為人權紀念園區方向規劃,終於在2007年奉行政院核准將整座園區移交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經管。2007年11月委託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2008年11月因委託單位無意續約,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遂將園區收回,成立園區專案小組負責園區經營與規劃園區工作。
文化園區
人權教育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仁愛樓看守所為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羈押、起訴、審判及代監執行的重要歷史場域,在人權發展歷史與人權教育議題上,有其特殊的意義與價值。
為使該場域各空間能重構復原,本處透過政治受難者的記憶及史料檔案,分階段重構看守所當年的設施及文物,還原當時的場景,並搭配展示說明及多媒體放映,呈現當年發生的故事及史實。本處自去(100)年起,陸續完成警衛室、律師接見室、醫務室、錄音室、會面室、福利社等空間。
景美人權園文化區入口意象[2] 園區入口意象名為「禁錮與解放」,由簡學義設計,由兩座向內傾斜的水泥高牆構成,從中仰望可看見一線天空,並有鐵線彎曲構成的白鴿,象徵被關押者的一線希望,以及重獲自由的意象。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大事記
- 1957軍法學校時期,為培育軍法審判人才之用
- 1967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遷離園區
- 1968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等單位遷入
- 1980軍法處看守所東側後興建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
- 1985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另建專用房舍「汪希苓軟禁區」
- 1992.7 警總裁撤,原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
- 1999軍法實施地區制,包括北部地方軍法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檢察署、高等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最高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三院檢單位進駐本園區。後海巡部看守所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
- 2002.7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開會決議,園區現狀應妥善保存
- 2002.8決定籌設景美軍事看守所為「動戡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 2005.6.21行政院 將園區名稱定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 2005.11.03更名為「戒嚴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
- 2007.10
- 1. 行政院 文化建設委員會函請台北縣政府將園區登錄為歷史建築
- 2. 公開徵選後由「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取得園區一年公辦民營經營權
- 2007.12.07-2007.12.30 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台灣人權景美園區)開園活動-人權感恩嘉年華
- 2007.12.12台北縣政府公告「新店二十張景美軍事看守所」登錄為台北縣歷史建築物
- 2008.1辦理「第一法庭」、「黃信介」、「汪希苓特區」展覽
- 2008.1.23由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接管,更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 2008.4辦理「鄭南榕紀念特展」、「台灣人民自救宣言特展」
- 2009.2.24 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
- 2009.04.17-2009.04.19台灣文史學會於第一法庭舉辦「地方人物志影展」
- 2009.4.17召開「景美文化園區」名稱說明記者會
- 2009.4.30召開「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事宜公聽會
- 2009.6.8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東亞學系博士、加拿大卡加利大學歷史系副教授DR.DAVID CURTIS WRIGHT 賴大衛參訪園區
- 2009.6.24更名為「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 2009.12.09潘小俠影像展開展
- 2009.12.10
- 1. 2009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記者會
- 2. 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日
- 2009.12.12 2009世界人權日系列活動開幕活動
- 2009.12.31潘小俠影像展撤展
- 2010.02.03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定位發展座談會
- 2010.02.24『牆外』-游文富當代藝術創作展撤展
開館時間
09:00-17:00 周一 休館日
交通
自行開車; (1)南下 羅斯福路直走(往新店方向) → 右轉民權路 → 右轉建國路 → 左轉復興路直行於秀朗橋靠右迴轉至本園區(不上秀朗橋)。 水源快速道路(靠左邊內側行駛)新店出口下 → 直行中正路 → 復興路口右轉於秀朗橋下迴轉至本園區(不上秀朗橋)。 (2)北上 北新路三段(往台北方向) → 左轉民權路 → 右轉建國路 → 左轉復興路於秀朗橋下迴轉至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不上秀朗橋)。 (3)環河路(往北方向)→ 靠右側行駛溪園路於秀朗橋復興路口右轉至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4)大客車 (遊覽車) 環河路(往北方向)→ 靠右側行駛溪園路於秀朗橋復興路口右轉至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高速公路國道三號安坑交流道下→ 左轉環河路(往北方向)→靠右行駛溪園路於秀朗橋復興路口右轉至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5)高速公路 國道三號安坑交流道下 → 左轉環河路(往北方向) → 靠右行駛溪園路於秀朗橋復興路口右轉至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位於秀朗橋旁,請勿上秀朗橋,應於橋下迴轉,若已過秀朗橋至中和,請於景平路秀朗路口迴轉。) 捷運: 新店線大坪林站1號出口 → 民權路 → 右轉建國路 → 復興路口左轉後往秀朗橋方向步行約10分鐘,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位於秀朗橋旁。 公車: (1)搭乘290、793、796、673、905、906、909、918、930、綠2、綠3、綠5、綠6、綠8在「莊敬中學站」下車。 (2)搭乘672在「中正環河路口站」下車。
參考文獻
- ↑ 參訪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感動國外人權學者,中華民國文化部,2013-11-20
- ↑ [1],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台灣建築雜誌,2017年9月 Vol.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