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中學
明陽中學為一間位於臺灣高雄市的少年矯治學校。隸屬於中華民國法務部和中華民國教育部,該校的設立使一時迷途之少年得以繼續求學,獲得正規教育的機會,乃為教育刑的理念之具體貫徹。[1]
「明陽中學」與「誠正中學」兩所國家少年矯正學校同時於民國88年(西元1999年)年7月1日改制成立。
目錄
沿革
民國45年10月,成立「臺灣省立高雄少年感化院」。
民國48年2月,更名為「臺灣省立高雄少年輔育院」。
民國70年7月,改隸法務部,更名為「臺灣高雄少年輔育院」。收容臺灣省南部7縣市暨福建省金門縣等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交付感化教育之男性少年受處分人。
民國88年7月1日,改制為「明陽中學」,收容來自全國之少年受刑人。
民國100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本校改隸屬法務部矯正署。
民國101年3月1日,增設高雄少年觀護所燕巢分所及其附設觀察勒戒處所,以收容未成年女性受刑人及收容少女及勒戒少女。
組織
- 校長
- 副校長
- 秘書
- 副校長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 教學組
- 註冊組
- 設備組
- 訓導處
- 訓育組
- 生輔組
- 行政組
- 輔導處
- 總務處
- 名籍保管組
- 文書庶務組
- 警衛隊
- 醫護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
學校
學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教學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學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學校教育的目的
常見的分級
歐洲的一些地區,高級中學(英語:Gymnasium)是中學的一種,入學的學生一般成績較突出。在德國,十三年級之後(一些地區是十二年級),將完成高級中學學習並參加德國大學入學考試(Abitur)(在奧地利和瑞士稱為Matura考試)。
在英國,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小學(有時進一步區分為幼稚園和小學)和中學。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檢查員(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級別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機構: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級中學,英文稱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從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監督的。許多早期的美國公立學校都是單間學校,一位老師在一間教室裡面教7個年級的學生。20世紀20年代起,單間學校被整理為多教室的學校,越來越多學校提供了校車運送學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倫敦經濟學院)、舞蹈學校或記者學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評與替代
在整個20世紀,傳統的學校受到廣泛的批評。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別:對品味評價的社會批判》中說明了學校的階級結構再製機制。
學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責對孩子的學習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勵作用,這主要是因為它使孩子產生恐懼。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歡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學。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