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衛生局
無錫市衛生局,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5號)和《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錫委發〔2009〕81號),設立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 ,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署辦公。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鑑定工作交給市場中介組織;將受理和組織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市級鑑定工作交給醫療事故鑑定技術機構。
(三)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市衛生局;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和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初審職責劃入市衛生局。
(四)將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將各項醫療統籌基金管理的職責,劃給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七)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衛生、中醫藥、食品安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衛生政策。
(二)組織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實施;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機構設置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指導公立醫院改革。制定並實施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推進全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物法典和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基本藥物的遴選、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初審工作;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的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和檢驗規範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及其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六)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監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的實施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管全市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依法監督管理院前急救、徵兵體檢工作和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工作,牽頭組織無償獻血工作;負責中醫藥行業管理,指導並促進中醫藥事業協調發展。發布醫療服務技術、質量信息。
(七)負責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農村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工作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工作,依法處置重大突發性或災害性事故中相應公共衛生問題;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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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無錫市人民政府機構 ,無錫市人民政府
- ↑ 什麼是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搜狐,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