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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原居民

新界原居民

图片来自hk01

新界原居民指于1898年英国租借新界(即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及邻近235个岛屿之前已在各乡村定居者,以及其后人。从法律上,在香港只在新界有原居民;新九龙原来的13个乡村九龙香港岛上居住的农民﹑渔民,不获承认是原居民。早在英国人来港以前在香港水域捕鱼的渔民,由于没有土地,也不能视作原居民

目录

古今人物

古代

  • 邓符协:江西吉水人,北宋初年举家落籍锦田,如今邓氏是锦田地区望族
  • 邓炎龙:南宋宝祐六年(公元一二五八年)戊午科举人,香港龙跃头人,获得功名后,任漕运官员
  • 邓廷贞:明代成化七年(公元一四七一年)辛卯科举人,香港锦田人,朝廷任命邓氏任职广西藤县知县,可惜未上任已经身故

当代

四大族群

远古时期香港已有居民,如西贡黄地峒和大埔丫洲都曾经发现旧石器时代文物。时期的文物有李郑屋汉墓。至于四大族群是莞宝(东莞宝安)人,客家人,蛋家人和福佬(又称鹤佬)人;前二者以务农为生;后二者则以捕鱼航运为活,早期的香港均以渔农业为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正是当时的谋生写照。

香港岛初期是一个小小的渔村及农村,人口只有几千人,一八四零年时,香港岛有五千多名农民和渔民。请留意,一八四零年的人口统计不包括九龙半岛及新界的人口。到了一八九八年港英政府接管新界,调查发现新界地区有十五万村民的人口。未被殖民的香港开埠初期前,这四个族群已在香港生活。

香港围村围头),广府人的一支,早在唐宋时本地围头人已开始在香港新界定居,是新界原居民。

香港围村客家),即上水廖氏,系香港最早期的本地客家人,元朝已在香港,是新界原居民。

客家,11世纪时,他们移居华南,17世纪迁海复界令移居新界。

蜑家水上人/渔民)推测是远古百越部落的遗裔,和岭北南下的中原族群共同融合为汉族,早已在香港水域内、外生活、定居、捕鱼,是香港最早期的原居民,英语的“Hong Kong”即译自蜑家话。

福佬,祖先是福建人。其后聚居于粤东的潮汕海陆丰一带,然后移居香港。谙熟水性多以捕鱼或航运为业,是香港另一批水上居民。

语言

各族群皆有自己的语言,如围头人讲围头话;水上人讲蜑家话;客家人讲客家话;福佬人讲闽南话。其中,围头话蜑家话都是粤语的分支,与当今香港的主要语言广州话,同属于粤语,基本相通。

籍贯

由于新界于1898年英国租借新界前,与九龙新九龙红香炉岛(香港岛)同属大清广东新安县管理(前曾名“宝安”,民国以后复用“宝安”)。“香港”、“新界”并非此地之原有名称。除此之外,新安县界域包含今天香港及深圳大部分地区。因此,新界原居民的籍贯顺理成章写作“广东宝安”,与现在深圳原居民所写的籍贯相同。

传统权益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包括男性居民有权一生一次,向政府申请兴建一间每层面积上限700平方英呎,楼高3层(上限27英呎)的小型屋宇(俗称丁屋)。新界乡村的屋宇,可获豁免缴纳差饷,土地契约和与土地有关的一切权利在1997年7月1日以后维持不变,如政府为发展新市镇而需将原居民的乡村落搬迁时,需向原居民提供特惠补偿。

争议

部分香港居民,对新界原居民的世袭丁权应否继续存在有非议[3][4]

2013年9月12日大公报认为大量内地来港新移民拥入不是造成现时香港住房短缺的主要原因,而是香港现有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响[5]

权利

1910年订立的香港法例第97章《新界条例》规定,新界原居民之遗产承继权依循传统习俗由男丁承继。而已移民海外,持有外国护照的新界原居民,仍然享有身为新界原居民的权益。

1994年3月立法局议员陆恭蕙提交《新界土地(豁免)条例》草案,争取妇女平等运动,使女原居民也获继承权。

新界原居民在所居住的乡村,享有其自身权益;假若迁居到其他乡村,就不可以在新居之乡村享有原居民权益。1937年香港政府将原新九龙划入九龙,新界原居民并不包括在九龙十三乡的原居民。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40条,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22条,新界原居民所持有的原旧批约地段、乡村屋地、丁屋地和类似的农村土地,租金维持不变。

殖民地之前香港乃是小农村和小渔港开始,香港岛的原居民已经在香港生活多个世纪,因此从英属香港至现在的特区政府预留农民和渔民坟墓,他们享有免费安葬权利。

对原居民影响

香港的原居民历史是由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时,英军占领香港岛原居民的土地开始,由于清廷钦差大臣琦善与英国政府草拟《穿鼻草约》时,由于清廷及英国政经界分别认为有辱国体及获利太少,故双方不承认《穿鼻草约》的存在,但英国军队并没有撤出香港岛。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香港割让英国之后,香港政府便要求香港岛土地的地主(通常是居住于新界的原居民)以中国地契换为港英政府地契,很多地主都没有换契,于是香港政府便没收这些华人原居民的土地,并拍卖成为香港政府的收入。

英国一直奉行习惯法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于1841年登陆香港岛后宣布华人仍依当地习惯治理。所以,在当时的香港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同样的谋杀罪,若罪犯为欧洲人,则按照当时的英国法律会被判处缳首死刑,但若罪犯是华人的话,就会被杀头。即使在清朝覆灭后60年,原来香港通行的《大清律例》在华人社会当中依然通行。

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租约定明是“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逼令迁移、产业入官”,不过港英政府将新界所有地列为官地,而原居民即使已有地契的都变成了租户。英国则从未就新界这片租借地交过一分一毫的租金[6]。根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新安县记录,当时的原居民是向清朝交地税(粮),而香港岛已有许多围村农田渔村,与英国人说的香港是“一个荒芜、地瘠山多且天然资源缺乏的小渔村”有出入。

十九世纪英国人不断没收原居民在香港岛和九龙土地,当1898年租借新界时,一些原居民知道英国又是来没收土地,就作反抗,并爆发新界六日战。当英军打到锦田吉庆围后,最少500人已被英军杀死,英军并把铁门拆走当作战利品运往英国,后来约在1920年代交还铁门。

在1970年代,香港政府开始著手将所有参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编写成为成文法,与此同时亦利用合适的法例来取代过时的旧法。例如1971年颁布的《婚姻法》就结束了香港男性借《大清律例》为挡箭牌而为自己纳妾休妻。但在1971年前依《大清律例》订立的妾侍若仍然在世,她们的子女与后代仍然有承继权(但承继权分摊比例少于妻子)。

不过,部分《大清律例》的条例在清朝灭亡后依然继续在香港通用,这是由于香港割让予英国之后,基于香港跟随英国奉行的习惯法,使部分法例在没有其他法例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继续成为唯一的参考对象。直到1971年,最后一条有关婚姻习俗的法律被香港的成文法取代之后,《大清律例》历史使命终于完成,从1646年到1971年,历时325年。

参考文献

  1. BBC中文网. 朱颂霏:爱尔兰都柏林首位华裔市长 父母是香港新界原居民. YouTube.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3). 
  2. Tong, Billy. 港人后代:都柏林的朱市长. 茶杯杂志.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Chinese (Hong Kong)). 
  3. 中大学生报(2011年01月号). [201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0). 
  4. 铿锵集:走了样的丁屋 香港电台,2011年1月31日
  5. 陈伟强. “倒梁”广告蛊惑人心. 大公报. 2013-09-12 [2013-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造成住房短缺现状的原因复杂。笔者认为,内地移民和香港住房短缺之间关系甚微,或者可以说,现有的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界原居民大量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受到“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影响。 
  6. 尔东. 周海燕, 编. 《香港历史之谜》. 香港: 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7年4月: 61-62. ISBN 978-962-973-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