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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路
图片来自easyatm

新港路是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条主干道。双向2—6车道,全长13.7公里,由新港东路新港中路新港西路三段组成。

新港路原名广新公路,1954年,赤岗至前进路段(现江海大道与前进路交汇处)命名为新港路;赤岗至新洲仍称广新公路。1981年,两段合并,全路统称新港路。[1]

目录

与之交汇街道

海珠区

海珠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珠江南面的一片区域,古称为“江南洲”,民国以后俗称“河南”,是广州‘老八区’中的四个老城区之一。海珠区的面积90.40平方公里[2],人口92.27万。海珠区大部分原为农田,后于民末伊始工业发展迅速,工厂林立,但90年代逐渐搬迁,工厂开始拆迁或改建成住宅,海珠区南端则有大量城中村,数量之冠仅次于白云区

简介

广州人习惯上对广州市区珠江以南地区称为“河南”,现在等同海珠区。有俗语称“西关小姐,东山少爷,河南地痞”,可见阶级分别。

海珠区政府旧址为宝岗路1号,在2010年迁出,新址位于广州大道南999号,原为李福林庄园。

“河南”

“河南”之称相传与东汉学者杨孚有关。东汉时,今海珠区下渡是珠江中的一个岛屿。下渡村的杨孚因学识过人,在朝廷官至议郎。后返回广东时,携带洛阳朋友所赠“五鬣松”种在家门口。一次,寒潮侵袭使“五鬣松”挂满霜雪,人们称杨孚将河南洛阳的瑞雪带回广州,便把下渡称为“河南”。后来演变为泛指珠江南岸的地区。由于有“河南”,广州人习惯上又把珠江北岸称为“河北”。

古今人物:

  • 杨孚
  • 梁方仲
  • 梁承邺

行政区划

海珠区辖赤岗、新港、滨江、素社、江南中、海幢、南华西、昌岗、沙园、龙凤、瑞宝、江海、凤阳、南石头、琶洲、华洲、官洲及南洲18个街道办事处及257个居委会。

建置隶属

海珠地区(河南地区)春秋时为百越地,战国时期属

秦代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设南海郡,海珠地区属南海郡番禺县

汉高祖三年(前204年),南海郡尉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后称南武帝,属南越国番禺。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军平南越国,复置南海郡,属南海郡番禺县。

三国黄武五年(226年),东吴划合浦以北为广州,辖南海等4郡,属广州南海郡番禺县。

隋代开皇十年(590年),撤番禺县为南海县,属广州总管府南海县唐代武德四年(621年)复置番禺县(另有一说是长安三年,即公元703年),仍属广州番禺县,当时县治设在“江南洲”(今海珠地区)。

开宝五年(972年),番禺县并入南海县,属广州府南海县。此后,从时期至民国初年,海珠地区一直隶属番禺县管辖。

民国10年(1921),海珠地区的城区(市区)部分划归广州市管辖,广州市区界线至河南小港(今云桂晓港公园附近)。

民国26年7月,原属番禺县的河南乡村(今新滘地区)部分划归广州市管辖。至此,整个海珠地区已隶属广州市管辖。

抗日战争时期,河南乡村部分暂归番禺县代管,抗战胜利后复归广州市管辖。

中共建国后,1950年7月广州市政府将海珠地区城区部分的3个区合并,成立河南区人民政府。

1955年2月改称河南区人民委员会。

1960年5月实行城市人民公社化,河南区同时称海珠人民公社(仍由区人委行使行政职能)。

1960年8月,河南区人民委员会改称海珠区人民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3月,成立海珠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1968年2月,成立海珠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7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改称海珠区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1. 海珠区志(1840-1990)广州市海珠区地方志信息网
  2. 广东年鉴2007 ,广东省政府网站,2010年4月24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