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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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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徐闻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行业的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港口[1]、邮电等交通邮电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道路运输(含出租汽车,公共交通)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商品汽车发送、道路运输服务业(包括为道路运输服务的客货运输站场、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联运、货物包装、仓储理货、堆存、运输信息咨询服务和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辆租赁、清洗和保管等)、搬运装卸业的行业管理。

(三)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以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管理、调控、检查和监督;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公路、港口、站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的行政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港口、站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地方交通工程建设;协调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2];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五)负责水路运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引航等)、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稽征;负责交通稽查站的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地方铁路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管理。

(八)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大宗外贸物资运输;协调中央、省、市驻徐的交通邮电单位的工作。

(九)制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推广应用;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交通行业信息技术的开发、建设与应用。

(十)制订县城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为9个

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建设股、运输管理股、港航管理股、安全技术股、财务审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下辖2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徐闻治超检测站、客运管理中心、GPS监控中心、农村公路养护总站、违章处罚中心、徐城交管站、南山交管站、城北交管站、下桥交管站、曲界交管站、龙塘交管站、前山交管站、下洋交管站、新寮交管站、锦和交管站、罗新渡口管理所、海安口岸交管所、迈陈交管站、西连交管站、角尾交管站、货运中心、城北车场、海安过海车辆管理所、徐闻县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日常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定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保卫工作;协调港口、航道、铁路、民航、邮电等中央、省、市驻徐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

(二)综合规划建设股

负责拟订、修改和综合平衡公路、水路、港口、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全县港区及规划港区的岸线、陆域、水域开发利用规划、并实施行政管理;负责全县港区及规划港区岸线管理,核发港口非深入岸线使用许可证;审核港区危险货物及特殊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范围的划定申请;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料投资等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基本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审核、审核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预算以及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协调交通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工作;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负责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引资工作。

(三)运输管理股

负责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搬运装卸业、城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实施营运车辆运力的投放、线路的布局和审批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业户的经营资格审查和开业停业审批、发证、年审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辟、调整、延伸公交线路和站点的布局管理;组织实施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新增车辆额度计划及新增车辆的审批、发证、年审工作;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票价标准及其调整方案的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资质年审;指导县城区公共交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外留货物运输、防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及铁路的物资疏运;协调联运工作;实施对铁路专用线共用的管理。

(四)港航管理股

负责对全县港口、航运业实施宏观调控,制订市场准入标准,维护港航企业合法权益;审批港口、水运企业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港航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港航市场,维护港航业生产经营秩序;负责港口、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的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业的管理;掌握到港船舶的进出港情况及港口作业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港口物资、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运货运输的疏运工作;负责港口日常生产快速统计和生产日报、生产运输信息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港航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管理工作。

(五)安全技术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管理,监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地方政府落实乡镇运输船舶与横水渡的巡全责任管理;负责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制止在港口水域、航道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危害港航作业防风、防汛、防火等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交通建设资金使用及计划资金的拨付安排工作;管理交通经费、专项奖金、预决算、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编制本局年度财政预算并实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固守资产管理。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交通战备办公室既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县政府主管这项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关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战备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武装工作。

(八)徐闻县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全县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制订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县范围的交通专项整治和重大执行活动;

(四)负责全县范围内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交通规费稽查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五)配合湛江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公路稽查站、治超检测站的执法工作;

(六)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八)承轮上级去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行业培训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含政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交通工种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资格评审和交通工种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工作;为出国出境人员办理有关报批业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统战、共青团、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事项;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交通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指导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