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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置成立,是市政府的組成部門和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能是廣州市城鄉建委的職能除涵蓋原市建委有關城鄉建設的職責外,還將承擔市政、市容環衛設施、燃氣行業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大、中修和改擴建的職責,同時受市政府委託承擔組織實施公路建設的任務[1]

2014年12月,廣州機構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目錄

組建依據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建委),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中共廣州市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建設工委),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與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建設委員會的職責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將市政、市容環境衛生等設施建設(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擴建工程)和監督管理燃氣行業設施建設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三)將市府辦公廳統籌市農村中心鎮村規劃建設的職責劃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四)將原市公路管理局有關組織實施公路建設的職責由市政府委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承擔。

(五)取消和調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將原市建設委員會有關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的職責劃給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七)將原市建設委員會城市供水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審核及資金管理職責劃給市水務局。

(八)將原市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建設資金籌措、計劃分配的職責劃給市林業和園林局。

(九)加強統籌城鄉建設、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職責。

(十)加強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築能耗[2]

視頻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相關視頻

廣州大灣區建設
廣州市人民政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