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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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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省委和省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在省委领导和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结合广东实际开展工作,负责法学研究和法学[1]成果推广应用。参与立法相关工作,参加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开展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学交流。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履行主管法学、法治类社会团体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法学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录

机构简介

广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6月,迄今共召开九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是广东省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广东省法学会会长历来由我省政法界副省级以上领导担任,副会长由我省政法机关、有关法律机构和法学法律院校的领导同志担任。广东省法学会机关负责省法学会的日常工作,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7名,设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内设两个正处级机构:综合部、研究部。2021年省委批准成立中共广东省法学会党组。

广东省法学会大力推动“6+4”工作平台建设,6个工作平台(《法治社会》、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对外合作交流)品牌效应持续发挥,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新创设的4个工作平台[平安广东建设(市县)年度情况报告、民法典[2]宣讲乡村行、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稳步推进,有关工作有声有色,影响不断扩大,富有广东特色的法学会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下设机构

广东省法学会设1个学术委员会、39个学科研究会、8个法治研究基地,与中山大学共建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创办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学术理论刊物《法治社会》(双月刊),成立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

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及东莞中山市57个镇街均成立了法学会,全省共有团体会员1098个,个人会员3.9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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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九届二次理事会议在广州召开

3月8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增免省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水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各级法学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使命,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齐头并进,重点工作实现突破,人才队伍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原有的6个工作平台(《法治社会》、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双百”暨南粤法治报告会、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对外合作交流)品牌效应持续发挥,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新创设的4个工作平台(平安广东建设(市县)年度情况报告、民法典宣讲乡村行、亚欧法治论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有声有色,影响不断扩大,富有广东特色的法学会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学会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继续以“争先进位”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6+4”工作平台,加快推动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依法治省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将广东建设成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注重强基导向,服务基层群众;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主动争取支持,拓宽工作渠道,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广州、清远、揭阳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市两级政法委有关领导、省法学会理事参加会议。

参考文献

  1. 专业介绍 | 法学专业 ,搜狐,2018-06-30
  2. 民法典解读,一看就懂!,搜狐,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