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
幼兒園教育指兒童在幼兒園所接受的教育。 幼兒園[1]是對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幼兒園教育的內容是廣泛的、啟蒙性的,可按照幼兒學習活動的範疇相對劃分為健康、社會、科學、語言、藝術等五個方面,還可按其它方式作不同的劃分。各方面的內容都應發展幼兒的知識、技能、能力、情感等。
目錄
任務
幼兒園的任務是:配合家長正確引導幼兒的學習習慣[2]、自理能力、社會交往能力,促進幼兒心智同步成長。
特點
注重
幼兒園教育應重視幼兒的個別差異,為每一個幼兒提供發揮潛能,並在已有水平上得到進一步發展的機會和條件。
貫徹方針
幼兒園教育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全面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標。
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好的園長就意味着一所好的幼兒園。這就是說,在教育方針政策和一定的辦園條件如園舍、設備、師資具備以後,園長便是決定的因素。這是因為在辦園過程中,園長處於管理系統的核心地位、主導地位和決策地位。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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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教育局規定幼兒園每班的標準人數是多少?,幼兒園園長培訓網
- ↑ 幼兒時期良好習慣的養成,小紅書,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