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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達維亞共和國

巴達維亞共和國(荷蘭語:Bataafse Republiek、法語:République batave)是1795年到1806年期間,在現在的荷蘭的領土上建立的一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的傀儡國,其前身是荷蘭共和國。

目錄

背景

當第四次英荷戰爭[1](1780~1784年)爆發之時,荷蘭因為長年的軍備廢弛,無法抵禦英國海軍而遭到慘敗。面對國家地位的崩潰與海上帝國的瓦解,荷蘭的愛國黨人在1787年發動荷蘭愛國者革命,以反對當時執政威廉五世的無能統治。同年9月13日,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二世為了保護他的妹妹威廉·明娜,也就是威廉五世之妻而入侵聯省共和國,聯省共和國各省在普魯士軍隊入侵下紛紛投降,於是威廉五世復辟。戰後多數愛國黨人流亡法國,而舊政權也就是執政的奧蘭治家族,則通過法律加強自身權力,建立有效的中央集權政府(但卻無法挽回民心)。

成立

這場戰爭也是執政家族慘敗的一場戰爭,在1794~1795年,法軍在查爾斯將軍的率領之下與荷蘭漢默將軍一戰,法軍穿越已經結凍的河川直撲尼德蘭地區,法國在人口上遠比荷蘭具有優勢,且荷蘭內部有部分人民認為是一場解放戰爭,法軍迅速的擊敗執政的軍勢,以及執政的盟友-英國與奧地利。在法軍占領大部分的城市時,各大城市紛紛響應,爆發反奧蘭治的起義。後成立革命委員會接管當地甚至中央政府,直至法軍到來。1795年1月18日威廉立刻乘船避至英國。

新的共和

儘管法國人自認是荷蘭的救星,但他們的行為看起來比較像侵略者,經過激烈的談判之後法荷雙方決定建立新的共和國-巴達維亞,這個名字是源於古代的一支日耳曼部落,而他們古代就居住在荷蘭這塊地區,雙方在1795年5月16日簽訂條約,巴達維亞的地位由法蘭西第一共和所保障[2],在條約中巴達維亞必須割讓領土以及負擔巨額賠款,法國駐紮兩萬五千人肩負着荷蘭的安全責任,這些都意味着新的共和國不過就是法國的傀儡政權...,一切外交和軍事的決策權都在法國的掌握之下,並且附帶攻守同盟的條款,而原本的荷蘭共和國(七省共和國)現在則聽命於英國,而巴達維亞的經濟政策的實行都必須知會法國,因此新的共和並不代表荷蘭失去一切自主的權力(跟日後納粹的統治有極大的差別),荷蘭革命家的改革受到人民相當的期待,畢竟受到大環境的政治現實是他們處於法國大革命的時代,改革的政策主要是針對人民的需求以及期望,儘管當時法國人在附庸國伴着如同羅馬時代執政官的角色。

視頻

巴達維亞共和國 相關視頻

尼德蘭部分地區建立了荷蘭共和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