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艦
巡邏艦,海軍艦艇中,护卫舰以下一級的水面作戰艦,噸位數可從數十噸到数百噸不等,功能視設計具體情況而定,可能用於掃雷、反潛、飛彈或魚雷突襲、近岸巡邏、巡河、情報蒐集、緝私、救援等多種功能。有時又稱為護衛艇、砲艦、砲艇。
目录
國際概略分法
概述
巡邏艦以小口徑艦炮為主要武裝,航速約10~45節,導彈快艇可達70節。一般裝備有6公分以下口徑艦炮和深水炸彈[1] 。巡邏艦是出現較早的戰鬥艇。中國清末擁有若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此種艦艇逐漸發展成為反潛護衛艇或魚雷艇,用於近海搜索、監視和攻擊敵方潛艇、水面艦。
軍用以外用途之巡邏艦
美國海岸警衛隊、日本海上保安廳、韓國海洋警察廳、俄羅斯邊防軍、中華民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具有遠洋活動能力的海岸警備部隊,擁有數艘大型巡邏艦,配備機砲與大口徑艦砲(部分配備了直升機),其中日本海上保安廳大型巡邏艦之規格比照海上自衛隊主力船隻的船身打造;俄國邊防軍擁有的一部分巡邏艦係由俄羅斯海軍退役艦艇改造,拆除了魚雷、飛彈等軍規配備;而美國海岸防衛隊部分的退役艦艇則撥交了菲律賓海軍使用。
中國大陸新近成立的中國海警局裝備的海警船,包括原屬中國漁政、中國海監總隊、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的各型巡邏艦(如中國海警3210即原中國漁政310)是中國的海上執法主力艦種,據稱安有自動機炮、水炮和其他武器(部分可搭載直升機);而台灣海巡署也有部分中型巡邏艦,擔負爭議海域的護航、執法任務與兩岸間緝私、人道救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