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1],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0月,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將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的職責,以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作為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加掛自治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訂自治區創新驅動戰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等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自治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2],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治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自治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自治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自治區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自治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自治區重大技術攻關和應用示範。
(六)牽頭組織自治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市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發展建設。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自治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自治區引進外國人才總體規劃、重點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優秀人才、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人才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六盤山友誼獎評審組織工作。
(十三)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改什麼?怎麼改? ,搜狐,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