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寺
北齊
隋
唐代
唐代太常寺下機構甚多,有郊社、太廟、諸陵、太樂、鼓吹、太醫、太卜、廩犧八個署[2]。
屬官
太常寺設官,都是屬於士人會擔任的清要官。
- 卿,一人。正三品。為太常寺的長官,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及管理太常寺下各署。
- 少卿,二人。正四品上。太常寺的副長官,輔佐太常寺卿。
- 丞,二人。
- 博士,四人。
- 太祝,六人。
- 奉禮郎,二人。
- 協律郎,二人。
所轄機構署官
- 兩京郊社署令,從七品下
- 太樂署令,從七品下
- 鼓吹署令,從七品下
- 太醫署令,從七品下
- 太卜署令,從七品下
- 廩犧署令,正八品上
宋代
由於六部九寺的職權都被瓜分,太常寺也不例外,其職權屬於另外的太常禮院。因此太常寺成為閒職,僅管轄社稷二壇、武成五廟、京城的教坊。
明代
- 1380年,重新確定協律郎等官品級。
- 1397年,改司為寺,名為太常寺,官制仍舊。
屬官
- 卿,1人,正三品,
- 少卿,2人,正四品,
- 寺丞,2人,正六品。
- 博士,2人,正七品,
- 贊禮郎,9人,正九品,嘉靖年間增加至23人,後來革除2人。
- 司樂,20人,從九品,嘉靖年間增加至39人,後來革除2人。
- 祀丞,2人,從八品。
- 犧牲所,吏目1人,從九品。
清代
清初便設置有太常寺,隸屬於禮部,順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禮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負責。之後康熙二年(1663年)時寺事又歸禮部,康熙十年(1671年)時又改回來。
雍正元年(1723年),特簡大臣綜理寺事,後來到了乾隆十四年,規定禮部滿尚書兼管太常職銜,永為成式。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併禮部,不久又恢復,但到了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時又再次裁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