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1]19号)、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办发[2001]40号),保留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正县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城镇集体工业的联合经济组织[1]。
目录
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联社章程,并依照章程开展社务活动;发挥连结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出建议。
(二)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联社所属单位深化改革,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发布市场经济技术信息,为有关部门和联社成员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宣传工作;负责成员单位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指导成员单位招商引资。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2]。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联社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联社领导组织协调联社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联社的管理办法;负责联社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保卫、会务、信访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联社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参加上级联社、兄弟联社组织的社务活动。
(二)财务处
负责联社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管理,制订联社资产经营目标;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的资产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负责联社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联社及成员单位的审计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系统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工资工作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指导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组织系统下岗职工转岗培训,组织培育系统劳务市场,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
(四)党务工作处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系统党组织的管理,党员的理论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普法教育、道德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工、青、妇工作。
(五)企业指导处
负责拟定系统行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企业的改革、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贯彻行业技术标准;组织企业开展行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指导联社企业招商引资;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服务;负责经济数据统计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六)法制处
负责联社机关和所属单位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监察;负责所辖干部的监督管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行监督;指导系统所属企业开展法制建设、依法治企、民主管理及企务公开工作。
(七)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联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视频
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太原市城联社工美办春季交流活动成功举办(图) ,搜狐,2017-04-12
- ↑ 山西省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201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