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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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缩写为ISBN),是国际通用的图书或独立出版物(定期出版的期刊除外)代码。出版社可以通过国际标准书号清晰地辨认所有非期刊书籍。
一个国际标准书号只有一个或一份相应的出版物与之对应。一本书的每一版或其他的变化,能够申请到一个新的国际标准书号。新版本如果在原来旧版的基础上没有内容上太大的变动,在出版时不会得到新的国际标准书号。当一本书同时有平装本与精装本出版时,平装本的国际标准书号不得用于精装本,反之亦然。
目录
概述
一般来说,国际标准书号长度为13码或者10码(在2007年1月1日之前)数字,由4或者5个部分组成:
13码的国际标准书号通常被分成5个部分(10码为4个部份),其不同部份以连字号(-)或空格清楚分开,位数是可变化的,连字号在系统处理上可被忽略;前导位数确保这串数字能被判断为国际标准书号。若有必要,连字符号必须被正确地标明;他们能使使用者较清楚判断出数字与出版商及所属国家的关系。
过去标准书号(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SBN)无国家及语言代码。国际标准书号出现后,多了国家代码:0为美国,1为英语系国家,2为法语系国家,3为德语系国家,4为日本,5为俄语系国家,7为中文系国家等等。国家代码最长可能为5位数字(例:不丹为99936),但相对剩下能使用、分配的位数就较为狭隘。
负责国家国际标准书号的机构会依出版社的大小来分配其位数范围,出版商能拥有自己的代码。没有强制规定书上必须印制国际标准书号,但通常印制在版权页及书底商品条码上方。
出版商申请之后,能分配到国际标准书号的一个数字区域,机构会依使用量来预计出版商所需要的范围并分配之,越大的出版商所取得的位数越小(如此代表书码的范围可以容纳更多)。一旦发现所分配的数字区域不敷使用,出版商能再分配到另一个范围供其使用,也就是再获得一个出版商编号。因此,各国家及各出版社的国际标准书号位数会因其状况来做最好的分配。
国际标准书号的发展
- 1960年代 - 伦敦经济学院和大不列颠出版联合会(Publisher Association of Great Britain)提出了制定一个清晰且国际统一的书籍编号的想法。
- 1966年11月 - 西柏林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和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上正式达成一致。
- 1967年 - 英国图书业界首先创立这套编号系统,从英语国家先行试用。
- 1968年 - 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了这个建议,并马上组建了工作小组予以实施。
- 1972年 - 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将国际标准书号订定为国际标准,并在柏林国家图书馆成立国际标准书号总部,业务为审核管理各地区的申请案件、分配群体识别号及协助各地标准书号制度的建立。
- 1976年 - 香港引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
- 198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
- 1988年 - 新加坡引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
- 1989年 - 中华民国引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
- 2000年 - 因澳门回归,澳门的代码脱离原来葡萄牙的"972",改以"99937"。如澳门基金会出版的书籍由原来的“972-658”更改为“99937-1”。
- 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0码与13码并行期,为ISBN由10码改为13码作准备阶段。
- 2007年1月1日 - 国际标准书号的格式全面由10位修订为1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