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交通運輸局
商丘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商丘市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商丘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1]。
目錄
職能轉變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運輸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負責編制公路、水路、鐵路、民航、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物流等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2]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鐵路、民航、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三)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管理或協調全市公共交通、軌道交通、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高速公路等城鄉交通運輸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有關政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客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道路、水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鐵路、民航、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核、上報或審批、核准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
(七)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鐵路、民航、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物流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鐵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物流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八)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幹線公路及農村公路路網運行監測、聯網管理和協調工作。
(九)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做好網絡安全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研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商丘市交通運輸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領導分工】商丘市政府領導最新工作分工,看看領導現在分別分管啥? ,搜狐,2019-05-10
- ↑ 商丘市交通運輸局五項措施構建綜合交通樞紐,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20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