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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大臣

北洋大臣(老照片)原图链接来自 新浪网 的图片

北洋大臣即北洋通商大臣,咸丰十一年(1861年),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及五口通商大臣,负责处理对外通商(包括外交)事务。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开始是专职,首任大臣是崇厚。同治九年(1870年)改三口通商大臣为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担任过北洋大臣的有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等。

目录

职能

北洋大臣,又称北洋通商大臣[1]。清末办理北部中国洋务的钦差大臣。1870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发生,工部尚书毛昶熙上奏认为,这是由于三口通商大臣无统辖地方之责,地方官不肯协助造成的。经总理衙门议复,同治帝批准,三口通商大臣改由直隶总督兼任,颁给钦差大臣关防。职掌承继三口通商大臣,又有所扩大。

北洋大臣除对外交涉、通商、海防事务,还负责办理招商、电报、煤矿、铁路以及训练北洋海陆军、统辖海关关税等事务。第一任北洋大臣是李鸿章,专此责28年之久。王文韶、荣禄、袁世凯也先后任职。

由来

北洋大臣,清朝官名,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清朝末年官职,设立于1870年,全称为北洋通商大臣,管理直 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

北洋通商大臣,清官名。简称北洋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同为清末的在地方管理外交事务官员。

1870年初(同治九年)因通商事务扩大,改三口通商大臣为北洋通商大臣,除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交涉事务外,并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各项事务,例由直隶总督兼任。

1870年8月李鸿章调任直隶总督,11月4日接办了天津军火机器总局,改称天津机器制造局。此后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达28年之久,专办清政府外交,兴办北洋海陆军,并在北方兼长江流域筹办轮船、电报、煤铁、纺织企业,致使北洋大臣地位不断提高,职权不断扩大,势力远远超过本来地位与之对等的南洋大臣。

史料

天津在洋务运动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1861年(咸丰十一年),清政府在天津设置了三口通商大臣。1870年(同治九年),由于通商事务的扩大和洋务运动的发展需要,清政府把三口通商大臣改为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负责办理外交、通商、海防、关税和兴办近代工业等各项事务。北洋大臣位高权重,是洋务运动中权势最大的地方官员。

五六十年代,随着中国农民战争空前高涨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加紧侵略中国,以天津为中心的北方防务变得日益紧要起来。天津是北洋防务的中枢,而且临近海口,便于进口机器设备和工业原料,因此很快被清政府看中,成为兴办近代军用工业的基地。

1870年,清政府让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主持北洋防务。为了筹办北洋防务,李鸿章在天津大规模发展以军用工业为主的近代工业,并建造铁路,创设电报,开办各种新式学堂。在他的主持下,天津成为北方洋务运动的中心。1866年,清政府派大臣筹建天津机器局,"专制外洋各种军火机器"。从次年起,开始在天津城南海光寺兴建枪炮厂,在城东贾家沽兴建火药厂。1870年,清政府派李鸿章接办天津机器局。李鸿章对机器局大加整顿和扩充。他辞退一些不精技艺的洋匠,另从香港等地募来工匠,并增建厂房,添置设备,把机器局扩大为东西两局,东局在贾家沽道,西局在海光寺。经过多次扩建,机器局的规模越来越大,设有火药厂、洋枪厂等十几个分厂。

洋务运动对近代天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洋务运动期间,天津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早期近代工业。特别是由天津机器局和大沽船坞为主的官办军用工业,装备着比较先进的机器设备,拥有金属冶炼、材料加工、机器制造、船舶修造等多种生产能力,并且培养了大批的技术工人,不仅为天津近代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而且对北方近代工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天津机器局和大沽船坞需用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促使清政府在华北开发矿产和修筑铁路。此外,在天津开办的各种新式学堂,对打破封建文化的桎枯,传播近代科学文化知识[2],培养我国最早的科学技术人员,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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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