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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海權英語:Command of the sea, Thalassocracy),是一種軍事理論及地緣政治理論,指海軍兵力在一定時間、一定海域內所掌握的控制權。自15-16世紀地理大發現開始,瀕臨海洋並利用海權優勢的國家,開展一系列社會政治以及軍事等活動,誰能掌握海洋就能成為強國,催生全球帝國主義,代表國家有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法國[1]

目錄

歷史

制海權的概念,自有海戰以來就已存在。若論將其概念形成詞源者,最早可追溯到修昔底德所提出,本義為「海上的權力」(Power of the Sea)。他並解釋為:「大海將賦予人權力,條件是人要知道如何征服與使用它。」

海權時代

1615年英國海上冒險家華特·雷利曾撰文「誰控制了海洋,誰就能控制貿易;誰控制了世界貿易,誰就能控制世界財富,進而控制世界本身。」

1890年起,馬漢發表《海權論》[2]系列著作,他認為制海權是國家遂行海權運作的一部分,根據英國海軍發展與海洋霸權歷史,海上力量對於國家繁榮與安全十分重要,若一個國家要成為強國,必須要掌握在海洋上自由行動之能力:43-44;海戰最高原則為削弱乃至毀滅敵人艦隊,並可以由決定性海戰或對港口的封鎖達成;海權論引起了各國注意並廣為流傳。另一位海軍思想家柯白則認為「海戰的目的必須經常是直接或間接地確實獲致制海權,並阻止對方獲致它」,亦提出了制海權必先掌握海上交通線,不論是在軍用,或者商用方面。此後,西方海軍沿用揉合兩者的制海權戰略思想近50年,例如大艦巨炮主義

二戰後

古典海軍軍事理論,在戰術層面部分,多屬帆船時代至地理大發現間的海戰經驗分析。在如今軍事科技的快速發展下,於實戰上已經過時;然而,其核心概念的制海權,是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概念,所以至今仍是海軍戰略研究的課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普遍已體認空權之重要,海軍若要對遠程目標進行任務勢必要擁有空中武力。雖然核子武器的出現一度使海軍被認為重要性變低,但軍事理論經過長時間的演進後發現,即使最終進行核子戰爭都不足以完全消除威脅與安全問題,唯一的方法就是派兵占領敵人領土,而這項任務在當今空運進步的時代仍無法代替海運,海運的工作仍必須由海軍所完成,海權的重要性仍未降低。現今可根據在遠洋、近海和近岸進行作戰的能力分作藍水海軍綠水海軍褐水海軍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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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