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头文化
二里头文化,是以中国中原地区为核心跨越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文化,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翟镇二里头村的二里头遗址而得名。二里头文化的核心主要在豫州及冀南。二里头文化的地域范围包括河南省全境,北直山西省临汾—晋城一线,东南至安徽省阜阳一带,南抵湖北省北缘随枣走廊,西达陕西省丹水、渭南乃至西安地区。
目录
发现
文献中对夏朝的记载虽然丰富,但因年代久远,在考古学方面一直没有多少突破,又因始终未能找到同时代的文字记载而被学界质疑。
1959年夏,考古学家徐旭生率领小组开始在河南省中西部、山西省南部一带开展“夏墟”的调查,同年,在河南登封市唐庄乡玉村发现了一处遗址,这便是1960年定名为二里头文化的首处遗址[1]。随后,又在豫中西、晋南地区发现了偃师二里头村、巩义稍柴村、登封告成镇、汝州临汝镇煤山街道、山西运城夏县东下冯村等多处类型相似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其中,因河南偃师二里头村的遗址最为丰富、典型,故得其名。
分期
二里头文化有以豫西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和以晋南东下冯遗址(山西运城夏县东下冯村)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此外又有观点认为汝州临汝镇煤山街道的煤山遗址归属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特别类型——煤山类型。这些遗址的地点分布均符合文献中记载夏人活动的区域,其地层年代介于河南龙山文化与商代早期的二里岗文化缺环之间的五百余年。仰韶、龙山、二里头、二里岗四个文化在黄河中游区域呈现出文化叠压的现象。二里头文化叠压在商文化之下,龙山、仰韶文化之上。夏朝在文献中的年代概念便是处于新石器时代末期转向青铜时代的过渡期。
依碳-14放射性定年法,二里头文化被定于约前2395年至前1625年间。后来二里头文化被分为四期,时间跨度约为前21世纪~前17世纪。其中一期至二期(前2080年~前1590年)属新石器时代,而三期至四期(前1590年~前1300年),属青铜时代或早商(约成汤时期)时期,其中第三期内涵尤其丰富。
第一期的绝对年代测定为前1620±95年(树轮校正作前2080年—前1690年),以平底夹砂黑陶和泥质黑陶为典型陶器,另有少量灰陶,纹饰以蓝纹为主。一期的盆罐物品造型类似河南龙山晚期遗址出土物品。第二期陶器以灰陶为主黑陶为次,细绳纹居多,蓝纹减少。三、四期以夹砂灰陶、泥质灰陶为多,罕见黑陶,粗绳纹首次出现,绳纹几乎全面代替蓝纹。其绝对年代测定为前1245±90年(树轮校正:前1590年—前1300年),与早商相当。一二期与三四期差异显著。铜器在第二期首次出现,出土四件青铜器,包括三个铜铃和一个嵌绿松石青铜牌。而第三四期层已出土青铜器百余件,说明二里头文化已步入青铜时代[2]。从出土文物的特征看,一二期近似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煤山遗址类型,三四期更接近早商二里岗文化洛达庙期。
后来的研究将二里头文化的年代,更正为约公元前1800年~约公元前1500年。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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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纪念登封玉村二里头文化遗存发现60周年研讨会,中原文化,2013-09-30
- ↑ 二里头文化和”夏朝“,风闻社区,2019-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