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档案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档案局的前身是县档案科,1985年2月24日改为县档案局,2001年机构改革,原县志办公室和县党史研究室并入县档案局,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为县政府直属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名,2001年1月17日通过省一级档案目标管理达标考核。2007年经上级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1]管理单位。
目录
主要职责
根据乳县联[2001]25号和[2001]26号文件精神,乳源瑶族自治县档案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赋予档案、党史、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能,是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以及地方志、地方党史及有关资料收集、修编、纂写、审定、出版、发行、宣传和管理等行政职能工作的单位。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档案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4、组织、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技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5、收集和接收县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6、对县馆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7、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8、负责组织本县有关县志、党史资料、大事记的收集、修编、纂写、审定、出版、发行和宣传工作。
9、负责征集整理本县有关地方文献、历史文物和史志人物传记等。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史志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内设机构
内设五个股(室),职能如下:
1、办公室:负责文电起草、打印、规划制定、综合协调、政工、财务的后勤事务工作。
2、档案业务指导股: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协调和咨询;
协助办公室拟并实施各种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和标准;并负责做好《档案法》[2]的宣传;负责对全县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县立卷单位的档案进行年度统计。
3、档案管理股:负责对档案馆保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进行征集和接收;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档案库、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和督促等。
4、党史股:负责征集、整理、编辑和研究县内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共党史资料,编写出版中共乳源县党史大事记。
5、方志股:负责组织乳源县志、大事记及其种类志稿的审改、批印,资料的收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等。
参考文献
- ↑ 常识 |关于公务员法这九个重要考点,不容错过!,搜狐,2021-10-11
- ↑ 普法宣传 |关于《档案法》,这些知识点您需要get~ ,搜狐,20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