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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黨校

中共中央黨校,簡稱中央黨校,為正部級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位於北京市,是中共中央主辦的「輪訓培訓黨的高中級領導幹部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幹部的最高學府」,也是國家批准的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8年起與國家行政學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1]

目錄

背景

1924年5月,中共第一次中央執委會擴大會議認為:「黨內教育的問題非常重要,而且要急於設立黨校養成指導人才。」根據這個決議,成立了兩所最早的黨校——安源黨校[2]北京黨校。

1925年1月,中共四大重申:「黨中教育機關除支部具其一部分作用,另外於可能時更有設立黨校有系統地教育黨員……增進黨員相互間對於主義的深切認識之必要。」這時,全國黨員只有900多人。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擴大執行委員會通過的《宣傳問題議決案》中指出:

1926年2月,中共中央特別會議在北京舉行,會上作出了《開辦最高黨校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在北京及廣州各辦一長期黨校」。

1927年4月底至5月上旬,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武漢舉行。陳獨秀作《政治與組織的報告》,提出:

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承擔下列職能:

  1. 發揮幹部教育培訓主渠道作用,有計劃地培訓省部級領導幹部、廳局級領導幹部、優秀中青年幹部、國有重點骨幹企業負責人、中管高校負責人、縣(市)委書記、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理論宣傳骨幹、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負責對學員在培訓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
  1. 對學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黨性教育,引導學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 開展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研究,承擔黨中央決策諮詢服務,發揮新型高端智庫作用。
  1. 受黨中央委託,舉辦各類專題研討班,研討重大理論、戰略和方針政策問題。
  1. 以培養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為主要目標,按照黨中央要求和國家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法規政策,在國家批准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內開展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
  1. 對全國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領導幹部和教研骨幹的培訓,組織編寫黨校(行政學院)基本教材。
  1.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託,為其培訓高級公務員。
  1. 以多種方式開展同國(境)外學術研究機構、智庫、政黨、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等的學術交流和合作辦學。
  1. 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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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黨校教授 姜平分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