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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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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东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新组建的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将东莞市农业局(东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农业农村、渔业渔政管理职责,以及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东莞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东莞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加挂东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东莞市农业局。

目录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1]”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全市扶贫开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老区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扶贫开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老区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评估,指导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2]、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体制机制,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民生保障政策有效衔接,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发展短板,统筹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老区建设发展工作。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4.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4.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扶贫指导与综合协调科

政策与改革科

法规科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

乡村产业发展科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种植业管理科

畜牧兽医科

屠宰管理科

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

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科技教育科

行政审批协调科

执法一科

执法二科

执法三科

执法四科

人事科

机关党委

市委农办(市扶贫办)秘书科

直属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

现任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吴美良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6月,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