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糧食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市糧食地方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研究提出本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並組織實施;
3、具體負責本市糧食供求調控和糧食總量平衡,確保糧食市場供應;
5、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6、負責糧油市場監測工作和糧食應急預案制訂及實施;
7、負責軍糧供應、「副補」發放和幫困糧油供應管理以及城鎮糧油零售網點管理等政策性業務;
8、負責全市糧油加工和科技以及糧食流通質量管理工作;
9、負責本市糧食物流規劃、建設和管理;
10、負責糧油流通統計和糧食信息化建設工作。
機構設置
上海市糧食局內設7個處室,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財務處、監督檢查處(流通與科技發展處)、調控處(儲備管理處)、市場處(軍糧供應處);還按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委等。
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局機關各處室的工作。
2、負責安排局領導召開的各類會議和參加的重要活動,做好大、中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3、負責起草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草擬有關全局性、綜合性的文件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稿等。
4、負責辦理來文收發、批轉、分辦和局發文件、信息、情況反映等各種材料的核發工作。
5、負責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督查以及信訪、提案、檔案、機要、文印、國家安全、保密與密碼管理等工作。
6、局信息中心負責糧食流通信息化建設、局機關計算機和信息網絡系統管理工作。
7、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財產管理、後勤服務、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
8、負責糧食流通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處職責
1、研究起草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糧食儲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2、研究提出本市糧食流通發展中長期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3、研究提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4、負責指導、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做好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5、負責開展全局性的糧食政策調查研究,並提出可行性意見。
6、負責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7、負責局有關規範性和契約類文件的會審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職責
1、貫徹執行局黨組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要求,認真做好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局黨組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局級幹部療休養和醫療保健等工作。
2、負責局機關幹部教育、培訓、選拔、交流、調配和任用等管理工作。
3、提出局機關機構設置和人員定編工作意見和建議;負責局機關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和因公出國(境)等管理工作。
4、負責局機關幹部勞動工資、津補貼發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遺屬、支農職工的生活補助等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勞動人事工作。
5、負責本市糧食流通系統教育培訓和人事統計工作。
6、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學習、生活待遇、醫療保健、療休養及遺屬生活待遇的服務管理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處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政策,指導區縣糧食部門財會工作。
2、負責審核、匯總、上報本市國有糧食企業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工作。
3、負責本市國有糧食企業信貸、稅務等政策實施及有關政策協調。
4、參與本市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
5、負責編制局行政預算,並做好決算工作;負責財政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撥付和核算;負責所屬單位會計核算、財務管理。
6、負責局機關及被監管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配合做好審計工作。
7、參與做好局各項業務工作中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有關專項經費預算的編制和執行。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上海市糧食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糧食和儲備局:深化改革 轉型發展 切實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保障能力 ,搜狐,2019-01-18
- ↑ 行政複議是什麼意思呢? ,搜狐,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