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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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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研究提出經開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規劃與區域規劃;受管委會委託起草經開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目錄

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經開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1]規劃及各專項規劃與區域規劃;受管委會委託起草經開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宏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

(四)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研究提出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重點建設項目及資金平衡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全區投資項目;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督查。

(五)貫徹執行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能源節約、新能源開發的有關政策,協調組織實施能源體制改革;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油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督管理;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七)推進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2]、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承擔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以及項目建成後的節能驗收,受理節能違法案件的投訴、舉報,處罰違法用能行為。

(九)貫徹和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經開區價格中長期規劃;分析、監測市場運行情況,監控物價總水平,指導價格調控工作;負責經開區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對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指導價格諮詢、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承擔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軍糧供應管理和糧食流通安全;負責糧食流通和儲備設施的建設管理,儲備糧承儲庫點的資格審查、定點和實物管理,儲備糧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准入,區級成品糧和糧食應急網點管理及應急調控,糧食監測、糧油標準質量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市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組織擬訂區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管理辦法;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相關監督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二)承擔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社會項目進場交易的綜合服務;對公共資源交易的文字、音像、圖片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提供檔案查詢服務。

(十三)統籌推進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十四)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五)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放管服」改革職責調整至管委會辦公室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綜合管理和制度建設;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協調辦公用房、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報刊雜誌訂閱等後勤事務;負責承擔局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具體工作,承擔意識形態、專題學習教育、黨組民主生活會和巡視整改等具體工作;負責紀檢、組織、宣傳、統戰、綜治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負責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負責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發展規劃,開展監測評估和提出動態調整建議;負責牽頭全區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的審查統籌銜接;負責組織擬訂、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負責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負責組織研究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配合推進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研究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協調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統籌推進資源型城市轉型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投資管理科。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協調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PPP項目申報相關工作;負責政法體系、交通、市政(除污水垃圾項目以外)等基礎設施項目策劃、爭上、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推進全區債券申報相關工作;負責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項目科。負責統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項目的策劃與管理;負責推進和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項目策劃、包裝等前期工作;負責重大前期項目工作經費計劃管理;負責檢查督促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項目庫;負責統籌全區爭上工作;負責農林水、社會事業項目的策劃、爭上、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動計劃工作;負責參與編制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業科。負責研究提出推進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結構調整、完善產業體系、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對全區工業產業發展進行宏觀指導;負責統籌銜接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綜合分析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銜接協調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與重大生產力布局;負責協調推進全區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負責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相關項目策劃、爭上、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服務業發展科(萬盛經開區第三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區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並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提出服務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服務業相關項目策劃、爭上、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承擔區第三產業發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萬盛經開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按權限開展全區投資項目立項、備案、核准、可研、概算(最高限價)審查、招標方式核准、項目節能審查等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並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歸併到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負責承擔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市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負責組織擬訂區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管理辦法;負責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查處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相關監督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物價管理科(糧油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地方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負責按權限制定管理天然氣、自來水等自然壟斷環節資源性產品價格以及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並組織相關價格聽證;負責貫徹落實全市收費目錄以及按權限規定製定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的地方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標準;負責按權限制定並管理實施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和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並組織相關價格聽證;負責監測預測預警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負責按規定組織開展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軍糧供應管理和糧食流通安全工作;負責糧食流通和儲備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儲備糧承儲庫點的資格審查、定點和實物管理工作;負責儲備糧油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准入工作;負責區級成品糧和糧食應急網點管理及應急調控;負責糧食監測、糧油標準質量監督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