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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海明威自评为堪与“虚构作品媲美”的“绝对真实的书”。海明威以惊人的记忆、精湛的笔法,再现了1933年秋至1934年春与妻子及友人在东非肯尼亚的狩猎旅程,让读者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到作者与动物斗智斗勇的惊险场面,聆听到非洲大陆独有的狮吼捻叫;同时,海明威也生动地描述了自己的好胜心和妒忌心,毫不留情地“解剖”了自己,表现了男子汉的率性坦诚,是读者零距离感受海明威独特魅力的最佳读本。

美国著名画家爱德华•谢顿为本书绘制了经典别致的装饰插画,使这个版本更添趣味,更具视觉欣赏与收藏价值。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百年来所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最受我国读者喜爱的一位作家。20世纪美国小说家、记者,“迷惘的一代”代表作家。一生经历丰富、传奇,写作风格简洁明快,以“文坛硬汉”著称,对现当代美国和世界文学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代表作有《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等。1953年凭借《老人与海》获普利策奖,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原文摘录

我们一旦到达一片大陆,这大陆就迅速变老。土著与之和谐的生活在一起。但是外国人大肆破坏,砍下树木,抽干河水,因此供水情况被改变,一旦表土被翻下去后,土壤便露出地面来,接着,开始被风刮走,就象在每一个老地区曾被刮走那样,就象我所看见的在加拿大开始被刮走那样。土地对被开发感到厌倦。一个地区会迅速衰竭,除非人们把所有的残留物和所有的牲畜都还给它。等到人们放弃使用牲畜,改用机械时,土地就迅速打败了他们。机械不可能再繁殖,也不可能使土壤肥沃,它吃的是人们所不能种植的。一个地区应该是我们发现它时的那个样子。我们是闯入者,等我们死后,我们也许已把它毁掉,但它仍然会在那里,而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我看它们的结局都会象蒙古那样。 打猎不该是这样的。这太像过去有些小伙子,被送到巴黎去学习两年,要在这时期中成为出色的作家或画家,如果到时候没有出息,他们可以回家,进他们父亲办的企业。打猎之道在于,只要那里有一头这样那样的动物在,你就得在那里呆下去;就像画画,只要你有颜料油画布,你就得画下去,还像写作那样,只要你能活下去,有铅笔和纸和墨水或任何用于写作的机子,或你愿意写的任何素材,你就得写下去,否则的话,你就觉得自己是个傻瓜,并且是个真正的傻瓜了。

书评

第一次知晓“非洲的青山”,是在奇葩大会这个节目。当时的青山老师,讲述自己为何从外交部辞职,深入非洲群山之间,走近野生动物......我深受感动,也一直觉得“非洲的青山”是关于我们人类如何热爱自然的故事。 所以当《非洲的青山》被推荐到我的豆瓣阅读主页的时候,我还蛮有阅读欲的。在读过《纵情夏日》以后,我变得越来越喜欢那些亲近自然的题材了。 但是呢,在阅读序言部分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这本书和我的想象大相径庭——它讲的是海明威在非洲狩猎的经历。多么伤心的反差!我想看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却误入了所谓“人类征服自然”的区域。 一度不想继续往下读。想了想,看一看这些热爱休闲狩猎的人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了解一下自己不曾了解的故事,也是构建自己思想的一种方式,就决定读一读。而且这本书也不长,读一读也无妨。 读书过程中,我发现,我是真的不喜欢关于休闲狩猎的一切!近乎残忍的叙述,愈发让我对人类的征服欲与白人的优越感嗤之以鼻。非洲大陆这么美好的自然天堂,上演的是这样残忍而俗套的故事,悲哀。 这本书也让我对海明威有了新的认识:多么自恋、狂妄、残忍的中年男人!再也不是印象里那个写《老人与海》的大文豪,只不过是普通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那种“大男人”——在这里,毫无疑问是贬义词。 据序言介绍,海明威生平喜欢斗牛和打猎。他曾几次前往非洲专门进行休闲狩猎,这本书讲的是他与好友汤普森(即书中的卡尔)一行人前往的那一次。 从海明威的文字来看,他的白人优越感真的溢出屏幕——嘲讽陪他打猎的黑人,用了“中国式胡子”、“chu生”、“你这中国hei鬼”等等这些让人非常不舒服的词语,满满的种族歧视。序言讲他对“垂眼皮”这种有能力的黑人就没有偏见,我并不认同。他的客观基于他的需求,而并非出于他的尊重。 全书他对不喜欢的黑人用了很多刺耳的词汇和句子,作家用伶牙俐齿和巧妙的笔法将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一展示给读者,这是一种才华横溢且坦坦荡荡的真实。但这也是一种不尊重人的真实。 作为一名中国读者,看他嘲讽黑人时用“中国式胡子”这种说法,内心更不爽。即便远在非洲大陆,海明威也没忘歧视黄种人,一种根深蒂固的歧视。不知道如果海明威活在这个年代,会不会依旧有这样自然的种族观念。 同时,自恋的海明威,嫉妒心真的很重啊!可怜的同伴卡尔,被他的言语折磨得不轻!看完书真的明白为什么人家打完猎以后就再也不同他交往了,谁受得了如此自恋如此尖酸的老男人...... 说完他本人的个性。再聊一聊他讲述狩猎的心绪与态度,一样令我不喜欢。我的感受,和他遇到的“半路知己”一样,每次都想问:“人们为什么要打捻呢?你,一个有才智的人,一位诗人,居然打捻。”

海明威的快乐是这样的:“令人愉快的是,追踪一头你长期以来一直非常想得到的动物,每天总是以被它算计、中它圈套、遭到失败而告终,但是你坚持追踪,并且每次出猎时都明白,迟早会时来运转,得到你在寻觅的机会。”

怎么说呢,有的人或许能感受到和他一样的征服感吧。但我不能,始终不能理解休闲狩猎的乐趣。

看到鬣狗死去的样子,海明威感觉到欣喜万分;看到动物的耳朵,海明威想让剥皮工立即开刀;看到一群漂亮的捻,海明威只想猎杀最大的角......狩猎者眼中的世界就是这样的。

在海明威的这趟狩猎中,狩猎不是出于原始的实用需求,而是心理上的快感和享乐的体验。我一直觉得,后者是一种残忍的快乐,杀一头动物,只为了拿到一些漂亮的、可以炫耀的战利品。

看完这本书,虽然我并没有理解休闲狩猎的意义,但是这加深我对自然的关切和热爱。他笔下的非洲大陆万物可爱,自然风光无限好,动植物光彩照人。这和他对自己狩猎心态和捕猎场面的描写形成极强的对照,用一种残忍的真实,提醒着我:爱护自然多么重要。对除人类以外的生物有关切心多么重要。

海明威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记录他的一次狩猎。但是我看出了不同的感觉。我觉得这就是个人的阅读吧,我们看的是一样的故事,但因为个人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品出了不同的道理。

如果说这本书中,有能让人喜欢的地方,那就是海明威对于作家与写作的讨论。这个时候,他又是那个那个写《老人与海》的大文豪了。一个才华横溢,观点发人深省的能人。

“我们从很多方面毁了他们。首先是经济上。他们赚到了钱。作家只该碰巧才能赚到钱,尽管好书最终总是能赚钱的。当我们的作家赚了点钱,提高了生活水平,他们就被束缚住了。为了保住家业、妻子等等,他们不得不写作,于是就写出了糟粕。这种糟粕并不是故意写出来的,而是因为仓促从事。因为他们明明无话可说或者没有素材还是要写。因为他们有好胜心。然后,他们一旦出卖了自己,就得为自己辩护,你就读到更多的糟粕。或者是因为他们读了评论文章。如果他们对说他们伟大的评论照单全收,那么看到说他们是垃圾的评论也必定全部吃进,于是就失去了信心。眼下我们就有两位好作家因为读了评论而失去了信心,写不出东西了。如果他们写的话,有时候会很好,有时候不怎么好,有时候则相当差,但是好的总会出版。不过他们读过了评论,他们就必须写出杰作。就是评论家们说他们写过的那种杰作。其实当然不是什么杰作。不过是些挺不错的作品罢了。所以现在他们根本就不能写了。”

多么深刻的洞见!

他的半路知己康迪斯基问他:“首先你得告诉我,哪些事情,真实、具体的事情,是对作家有害的?”

他说:“政治、女人、醇酒、金钱、抱负。还有缺少政治、女人、醇酒、金钱、抱负。”

巧妙、精确、真实的回答。我觉得完全可以作为名言的一个对谈。这个时候,我又无比喜欢海明威,真正的大作家。

他讲战争、苦难与写作的关系,也很贴近现实。值得一看。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本书还行吧。我不喜欢内容与主旨,但是带着自己的思考去读,也能看到一些不一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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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