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科學技術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專利工作和科技成果應用的工作部門,內設2室9處,下屬6個職能單位。行政編制52名,機關工勤人員數量4名[1]。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長春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牽頭擬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科技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建設。
(三)擬訂全市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四)參與擬訂科技園區和重大科技產業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全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擬訂全市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建議;負責國家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和歸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及其使用監督;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國家和省級計劃項目地方配套資金的籌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七)組織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政策,促進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際科技合作、科技興貿計劃項目的申報、審核與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全市科技出國團組的組織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市級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擬訂全市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組織實施專利轉化和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 ,長春市人民政府,2020-05-20
- ↑ 科技報告制度:科技領域的大數據革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