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简介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99号)和《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酉阳委发〔2009〕71号)精神,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评价职责。
(二)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全县统计[1]调查项目、有关统计标准、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好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与各办(中心、站、所)之间的关系,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管理办公室的综合统计职能;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五)贯彻实施国民经济[2]核算制度,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贯彻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对乡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的搜集、整理、评估、测算和考核评价工作。
(九)组织并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更新工作;贯彻执行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协助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并指导其正常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知识更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办证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文书档案、接待、保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督办工作;搞好印章的管理,负责本局文件的起草、打印和收发及文件的归档工作,统筹搞好全局计算机的管理。
(二)综合法制科
负责搜集、整理和编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综合考核评价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负责对外提供和交流各种统计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搞好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评估部门综合统计数据;负责搞好全面农业统计、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和贫困监测统计工作,完成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助统计执法大队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三)工业统计科
负责全县工业、能源、科技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开展好工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调查工作,负责工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工业考核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工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四)专业调查科
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劳动报酬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汇总、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专业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负责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综合科搞好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有关主要经济指标的收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好相关专业统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的普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科长(主任)4名。党内职务和纪检组长按规定配备。
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保持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职责
酉阳自治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在岗人员2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干部15人,工人2人。按照县编委核定编制,局内设科室四个,即局办公室、综合法制科、专业统计调查科及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二)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全县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依法管理全县统计报表。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四)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经营活动,并对新成立的统计信息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全县社会经济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工程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3]体系;依法对各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登记。
(六)定期考核评价全县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4]。
(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 ↑ 【统计知识】统计分类标准 ,搜狐,2022-05-2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搜狐,2016-03-18
- ↑ SCI数据库,河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2019-07-06
- ↑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怎样写?,搜狐,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