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于1989年,是管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房地产、基建、大中型车辆及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节约型机关建设指导及其他社会事务协调,以及通讯、安全保卫、绿化美化、膳食服务、物业管理等工作[1]。
基本简介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组建于1989年,是管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规格正县级[2]。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基建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物业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及其他社会事务协调,以及通讯技术、安全保卫、绿化美化、膳食服务、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管理服务等工作。
全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138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事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调研、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和会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负责公务接待;负责市直机关南北院办公区邮件和报刊收发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归口管理市直机关基本建设资金、专项资金、房地产及房屋修缮经费;指导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核算、监管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处
负责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土地、办公用房、统管住房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办公用房、统管住房分配、调整及转为经营用房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权和房改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市直机关国有资产实施管理;拟定市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市直机关建设用地规划和房屋修缮计划。
五、基建管理处
负责市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管住房基建计划、项目立项、建设标准、投资安排的编制、审核、报批和集中建设的施工管理工作。
六、通讯技术处
负责市直机关电话、内线电话管理、通讯和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七、行业指导处 (挂市直机关精神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直机关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协调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爱卫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改革的调研工作;研究、拟定机关后勤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行业指导。
八、安全保卫处
负责市直机关南北院办公区、有关住宅区的安全保卫、消防、车辆秩序管理;调配、布置警务,处置、预防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故;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管理;管理市直机关集体户籍;拟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膳食管理处
负责市直机关南北院及集中管理办公区和有关住宅区的膳食管理、服务工作。
十、综合管理处
负责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设施设备的整修改造维护、绿化美化、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一、离退休管理处
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议管理服务处
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府等统管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和会议保障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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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2-29
- ↑ 57.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如何划分? ,知乎,201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