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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图书馆是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国家二级图书馆,也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辰溪县支中心,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成员馆之一。目前藏书量达8万余册(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地方文献、古籍善本[1]、电子读物等)。我馆全年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不定期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年到馆读者达10多万人次,且每年递增,良好的阅读环境和优质服务获得广大读者好评。
基本介绍
辰溪县图书馆是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国家二级图书馆,也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辰溪县支中心,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成员馆之一。
辰溪县图书馆成立于1983年,是由财政投资兴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2013年被国家文化部核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我馆位于县先锋路,馆舍面积1532平方米,现有员工13人,其中有中级职称(馆员)7人,初级职称(助理馆员)4人。全馆免费WIFI覆盖,有本馆的图书网站,创建了微信公众平台,配备歌德电子借阅机[2]和超星移动图书馆,方便读者电子借阅。我馆全年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不定期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年到馆读者达10多万人次,且每年递增,良好的阅读环境和优质服务获得广大读者好评。
2011年10月1日起全部实施“无障碍、零门槛”全免费开放。2016年辰溪县委、县政府决定将辰阳楼作为图书馆新馆,2017年2月18号,新图书馆改扩建工程正式开工,预计2017年底搬迁至新馆。
新馆为四层独立馆舍,总面积3586平方米,将采用自助借还系统,数字图书馆借阅机等先进设备,配有停车场。
辰溪县图书馆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遵奉“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努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展厅展馆
已开放的窗口有少儿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综合外借室、多功能报告厅。
馆藏实力
目前藏书量达8万余册(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地方文献、古籍善本、电子读物等)。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8:30-17:00(周一闭馆)
借阅须知
1.本馆于实行免费开放,凡来本馆阅读的读者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如需外借图书,需带有个人效证件在办证处办理借书证。办证需交押金100元(退证时归还),每证每次限借图书2册,借期30天。
3.如不便及时归还或需续借者,可在到期之前,来现场或加入读者QQ群(群号:76969985)办理续借手续。
4.超期未还者,每天每本须交延误费0.50元 。
挂失、补证、退证等规定,以及众多免费服务项目,欢迎来县图书馆或通过电话、QQ群、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咨询。
开放服务
尊敬的读者:本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行免费开放,凡来本馆的读者一律不收费。如外借图书,需带有效证件在办证处办理借书证,交押金100元。每证每次限借图书二册,借期为30天,借期满后可办理续借手续,如超期未还者,每天每本须交滞纳金0.50元 ,谢谢!
免费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1、取消读者办证工本费、验证费。
2、免费借阅、预约借书、电话续借。
3、免费检索本馆馆藏。
4、免费咨询、导读、新书推荐、专题推荐。
5、免费上机。为广大读者免费提供本馆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自建数字资源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精品等数字资源。
6、为读者免费提供(论坛)网络交流平台。
7、免费举办各种少儿讲座、报告会、展览及其他公益性文化活动。
8、免费为各种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9、免费存包。
10、免费为各基层或单位图书馆(室)提供业务咨询和辅导。
11、坚持免费开放三湘读书月——全省少年儿童读书活动。
12、免费为基层图书流通点及分馆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图书分类、编目等专业辅导工作,促进基层图书流通站。
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规定
一、爱护书刊是每个读者应尽的义务。读者应养成爱护书刊的良好习惯,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和涂划。
二、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
三、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普通单册图书按原价赔偿。
(2)孤本、善本及有收藏价值的珍贵书刊,按原价或估价的3倍赔偿。
(3)成套书刊,如丢失1册,按全套价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四、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0.5元,图表画页类每页罚款2-5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价2倍罚款。
五、凡属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30元以上罚款,同时收回借书证。不再予以办理借书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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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古籍善本收藏 价值不可估量,搜狐,2015-11-27
- ↑ 电子书借阅机吸金还是败金,搜狐,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