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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2]、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十)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管理办公室。协助本县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职务评聘报批等工作;管理和监督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经济社会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西吉县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贫困人口监测,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监测。
(十四)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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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西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简称是什么?官方发文明确了! ,搜狐,2019-03-21
- ↑ 西吉县统计局行政职权事项,西吉县政府网, 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