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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现任领导
主任:吕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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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2年11月1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勇担新使命,充分认识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大力发展襄阳都市圈,支持襄阳打造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核心增长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联结中西部新通道的核心枢纽节点,辐射带动“襄十随神”城市群发展,赋予襄阳更高的目标定位和新的战略任务。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奋力打造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明确了任务、细化了举措、压实了责任。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市人民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安排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全省区域发展布局的应有之义,是推动城市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锐意进取、务实奋进,为加快推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锚定新定位,准确把握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丝不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作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做强产业、做大城市、做优环境、做多人口,奋力打造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努力建成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核心增长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全面增强襄阳都市圈的竞争力、吸引力、辐射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显现襄阳担当、贡献襄阳力量。
三、展现新作为,全面落实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统筹谋划、远近结合,系统协同、重点突破,推动襄阳经济量级、产业层级、城市能级跨越跃升,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完善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奋力打造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成为汉江流域和南襄盆地的核心增长极,更好发挥“引领、辐射、联结、带动”作用。
推动交通优势得到新彰显。扎实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交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东西南北四向拓展、人物资信四流融合、铁水公空四网互联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显着提升,进一步发挥联结中西部新通道的核心枢纽节点作用,以交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变交通优势为发展胜势。
推动产业质量获得新提升。坚持全产业链谋划、全产业生态培育,着力构建“144”产业集群,全力建设万亿工业强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区域性市场枢纽和消费中心,推动现代服务业突破性发展;大抓实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强县工程,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推动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推进高新科技城、东津科学城、尹集大学城建设,支持企校联合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和飞地研发中心,加快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加大高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有效攻克重大“卡脖子”问题;加强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1+7”人才政策,健全完善政校企合作机制,推进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优势突出、特色显着、活力迸发、带动力强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推动城市能级实现新跨越。按照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要求,大力实施城市升级行动,高标准编制城市发展规划,优化中心城区“一心四城”空间布局,打造高水平现代都市;着力构建内畅外快路网体系,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推动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高效能城市设施;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养老、抚幼、住房、就业、社保等民生事业,创造高品质城市生活;深化与南阳跨区域合作,积极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生态环保等联动发展,实现高层次协同发展,突破性推进中心城市建设。
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积极缔造生态生产生活美好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事联办”,努力营造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好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群众为主体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建设汉江流域和南襄盆地富有魅力和吸引力的人口宜居地、产业聚集区。
四、推动新跨越,广泛凝聚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有效衔接,统筹立改废释,注重急用先行,善于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区域协同立法,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适时作出决定等方式,推动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审查,深化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完善对司法工作监督。全市各级人大代表[2]应当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紧密联系人民群众,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引领带动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加快推进襄阳都市圈建设的火热实践。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项目支撑,细化推进举措,推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树牢鲜明导向,锤炼干部作风,锻造担当实干过硬队伍,推动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全面落实。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织密监督网络,深入推进清廉襄阳建设,在服务大局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检察职责,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能作用,为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笃行不怠,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文献
- ↑ 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一) ,搜狐,2022-12-07
- ↑ 【人大宣传月】人大代表履职知识 | 人大代表应具备哪些素质?,搜狐,202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