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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图书馆始建于1980年10月,现馆舍面积2500平方米,拥有纸质图书5.4万册,期刊60种,报纸12种,光盘869张,电子图书20余万册。馆内设图书外借处、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资料室(报纸[1]、期刊)和1个拥有22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等服务窗口。
基本介绍
滦平县图书馆始建于1980年10月,现馆舍面积2500平方米,馆内设图书外借处、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资料室(报纸、期刊)和1个拥有22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等服务窗口。截止2016年底,拥有纸质图书5.4万册,期刊60种,报纸12种,光盘869张,电子图书20余万册。
馆藏实力
图书外借处:藏书5.4万册,实行全开架借阅
阅览室:期刊60余种,报纸12种
电子阅览室:光盘869张,读者图书20万册。
地方文献室:本馆征集的本县各类文献
资料室:提供建馆以来的馆藏报纸。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不要在馆内吸烟;不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3、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纸屑等污物;不要在墙面、地面涂画
4、请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在馆内喧哗
5、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存包柜内
6、请不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文献借阅区
7、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2]等图书馆资源,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损坏须赔偿。
借阅规则
1、读者凭借书证进入书库,不准带包(存入存包柜)。
2、每个借书证交押金50元(押金50元随时可退),借书证使用期为一年。
3、当您查找所需图书时,请把您不借图书放回原位,以便管理员更好的管理图书。
4、图书借期为20天,如您没看完,请您及时续期,每证借书一册。
5、要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圈点、撕页等。如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赔偿。
6、丢失或损坏图书,按现价赔偿,丢失成套图书一本,按现套价赔偿。
办证须知
1、读者提供1寸近照,即可办理借书证,借书时需交纳50元借书押金,还书时押金原数退还给读者。
2、读者借书证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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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报纸的起源,豆丁网,2016-06-13
- ↑ 珍贵文献资料大合集大全,搜狐,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