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盐务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厅级建制,负责全省盐业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市、区)盐业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湖南轻工盐业集团系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省国资委监管的优势企业。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盐业集团与省轻工集团实行机构合并[1],组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省盐务管理局的牌子,同时履行全省食盐专营职能,并授权集团公司经营全省盐业国有资产。全省轻工盐业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编制140余名。
湘盐概况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31亿元,集团拥有盐业分支公司80余家,湘澧盐矿、湘衡盐矿、轻盐房产公司、轻盐科技公司、晶鑫科技公司等全资子公司5家,参股湘瓷科艺公司,轻工高级技校、轻工研究院和轻工纺织设计院等科研院(校)3家。集团在职员工6000余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1300余人,高级职称136人,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6人。
截止2010年,集团资产总额突破33亿元,各类盐生产规模达到26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2],碘盐生产合格率、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居全国同行前列。其中最重要控股子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42亿元,其中净资产17.7亿元,资产负债率35.4%;除盐业以外,集团还拥有资产16.28亿元,净资产12.89亿元,资产负债率20.8%。
主要职责
2、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盐业管理制度;
3、调剂盐的需求,保障供给;
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盐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审批业务;
5、依法查处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维护盐业生产经营秩序。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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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深化改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快车, 2002-06-27
- ↑ 雪天—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十大品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