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事业发展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划入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四)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六)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和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管,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执法工作。
(十)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队伍培训和行风建设。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规划与产业管理处与其合署)。拟订广播电影电视政策;督促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拟定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负责统计和财务工作;协调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二)执法指导监督处。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设施的依法保护。
(三)宣传管理处。拟订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政策;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并实施准入、退出管理;负责法规赋予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核、审批节目的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质量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
(四)电影管理处。拟订电影事业与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电影创作[1]、制片、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电影制片单位和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核、审批和电影片的属地审查;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承担省农村电影放映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艺术管理处。拟订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动漫和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监管广播剧、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和文艺类节目的创作、生产、发行、播放;承办境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的进口、合拍剧(片)制作发行、境外机构和人员参与综艺节目制播的审核、报批。
(六)社会管理处(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牌子)。拟订社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及公共视听载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的业务;承办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建立、撤销审核、审批;负责视频点播业务、区域性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审批与监管;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
(七)科技管理处(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与其合署)。拟订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网建设与运营;承办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功率等技术参数和工程设计安装技术方案、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数字化发展[2]和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
(八)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规划;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编制3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 ↑ 电影知识科普 | 带你全方位揭秘电影制作5大基本流程! ,搜狐,2022-11-07
- ↑ 加快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搜狐,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