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浙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職能部門[1]。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全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2]。
(五)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化建設。
(六)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監督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計劃生育科技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的制度。
(七)制定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
(十)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編制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制訂人口和計劃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省計劃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委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
(十二)指導省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人口學會及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浙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政策】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搜狐,2018-01-19
-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法規,法邦網